一、我國為促進機關營造友善健康之工作條件與環境,民國 114 年 7 月9 日修正公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增訂 19-1 條及 19-2 條。試依上開相關規定說明「職場霸凌」的定義,受職場霸凌者的救濟程序,以及應負責人員的法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