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丙三人分別擁有 A、B、C 三筆土地,且甲於 A 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公司, 乙於 B 地設定抵押權予戊銀行。今甲、乙、丙三人擬將 A、B、C 三筆土地辦理合 併登記。請問程序應如何辦理?甲、乙、丙三人之權利範圍要如何決定?又丁公司 之地上權及戊銀行之抵押權應如何處理?其權利範圍應如何決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