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分別說明護照之種類及護照之「應」與「得」申請換發情形各為何?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護照之種類(護照條例 第 7 條)
1、外交護照
2、公務護照
3、普通護照。
二、護照之「應」與「得」申請換發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