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說明船舶保全系統啟動後所應符合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的規定事項。(2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向主管機關指定的主管當局發送船對岸保全警報,確定船舶身分和船位,並指出該船的保全狀況受到威脅或已受到危害。在此情況下接收保全警報者,可包括船公司本身
二、不向任何其他船舶發送保全警報
三、不在船上發出任何警報
四、持續發送船舶保全警報,直到警報被解除和/或復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