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某建築物(地上10層地下2層)之第6層供住宿式安養院使用,該層樓地板面積為2,400平方公尺,從業員工有20人,其內病房區之樓地板面積和為1,500平方公尺,放置120個病床,但現有登記且長期住院病患及看護人力(老人30人、幼兒5人、身體障礙者10人、呼吸照顧患者5人及外籍看護4人),各候診室及值班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100平方公尺,護理站樓地板面積和為50平方公尺,會議室及醫護休息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350平方公尺,會客室及康樂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100平方公尺,儲藏室及廚房加熱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100平方公尺,該場所收容人數至少應計為多少人?安養院可選擇設置何種類避難器具?應設置避難器具最小數量為何?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請說明有關該避難器具之操作面積、下降空地及性能檢查等應注意事項及判定方法?請詳敘述有關長期依賴呼吸器病患之選擇設置避難器具種類考量原則?當夜間不幸發生火災時,在有限員工、看護人力及搶救消防力(人力與設施)下,對於避難行動弱勢者之避難逃生方法與對策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