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因販賣一級毒品遭緝獲,於偵查中自白犯罪,後遭檢察官起訴,一審法院判決甲無期徒刑。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法院,上訴狀內指謫一審判決未審酌其曾經自白可以減刑,且判刑過重等違法。二審法院未曉諭甲 選任辯護人,亦未為甲指定辯護人,逕認上訴不合法,程序上予以駁回。 二審法院此一判決是否適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