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題
     甲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勞工局)派員至乙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勞工有超時工作之情事。勞工局給予乙公司陳述意見後,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裁處罰鍰。乙公司不服,提起訴願,且未於繳納期間內繳納罰鍰,勞工局遂將該案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乙公司主張勞工局認事用法有諸多違誤之處,且尚在行政救濟中,該筆罰鍰應尚未發生效力,要求勞工局撤回強制執行。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乙公司逾期未繳罰鍰,勞工局直接移送強制執行,是行政處分何種效力的表現?裁罰處分如有違法之虞,是否仍發生效力?請簡要論述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