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題:甲欲將所有市值約新臺幣5,000萬元之A土地贈與其女友乙,惟為避免支出高額稅賦,二人協議以訂立土地買賣契約方式,由甲將A土地以買賣為原因,辦理移轉登記於乙所有。約一年後,因乙女另結新歡致甲、乙二人感情破裂不歡而散,甲乃基於所有權人地位。主張上開A土地之買賣為無效,乙無權占有該地並無法律上之原因,訴請法院塗銷乙就A土地之所有權登記,並返還A土地,有無理由?【25分】
第三題:甲欲將所有市值約新臺幣5,000萬元之A土地贈與其女友乙,惟為避免支出高額稅賦,二人協議以訂立土地買賣契約方式,由甲將A土地以買賣為原因,辦理移轉登記於乙所有。約一年後,因乙女另結新歡致甲、乙二人感情破裂不歡而散,甲乃基於所有權人地位。主張上開A土地之買賣為無效,乙無權占有該地並無法律上之原因,訴請法院塗銷乙就A土地之所有權登記,並返還A土地,有無理由?【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