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題題目:
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規定,鍋爐有那些情事者,應由所有人或雇主向檢查機構申請重新檢查? (請列舉 5 項,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危機安檢89條
鍋爐重新檢查 :
一、進口。
二、構造、重新、竣工、定期檢查合格後,經閒置一年以上。
三、經禁用,擬恢復用。
四、遷移地點而重設。
五、擬提升最高壓力。
六、擬變更傳熱面積。
進口有檢查證明文件,檢查機構得免除本條所定全部或一部檢查。 .
重新檢查
1.進口
2.恢復使用:檢查合格後閒置一年、經禁用
3.變更:遷移地點、提升壓力、變更傳熱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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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檢,進恢一禁,變地壓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