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依大學法規定,受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委託辦理考試相關業務。今有考生違規,大考中心乃依考試簡章所附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予以扣分。該考生如有不服,試問得否及如何提起行政爭訟及國家賠償等救濟?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ㄧ)大考中心為公權利的受托人
1.公權利之受托人定義
2.行程法16:
(二)公權利受托人與第三人法律關係:人民的法律救濟
1.訴願:10
2.行政訴訟法:25.釋字269.382.46 2
3.國賠:四條ㄧ項;二條2項
(解答源自公職王)
詳解
一、確認大考中心是否為國家考試
國家考試之要件,有考試法所規定之項目
二、非國家考試依法不能行政爭訟
可以考場規定指示提出救濟
詳解
.訴願 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