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二題
政府採購法於 112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多項金額門檻,並同步推動採購程序簡化措施,以提升採購效率並減少不必要之行政負擔。請說明: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4 年的修法預告中,針對採購程序簡化(如:投標文件以影本為原則、取消「三家廠商」限制、簡化最有利標作業), 請舉出二項措施加以說明其優點。(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