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馬丁·布伯(Martin Buber)區分了兩種關係模式:「我與它」(I-It):將對方視為具備某種「功能」或「標籤」的客體,是一種工具性的利用。「我與你」(I-Thou):放下目的與評價,以「全人格」與另一個生命主體進行平等且無私的相遇,這被視為靈性的最高實現。

在分組教學中,學生甲排擠學生乙,並抱怨:「乙成績差又沒功能,我們這組不想要他,他只會拉低我們的平均分。」

請運用上述理論核心,設計一段約100字以上的引導語,引導學生甲看見學生乙作為「生命主體」的價值。(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