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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英语(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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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1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試試題:數學科#138079(16題)
115年 - 115-1 國立新竹高中_教師甄選試題:國文科#138078(11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試題:數學科#138077(19題)
115年 - 115-1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生物科#138076(24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物理科#138075(28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筆試試題:地理科#138074(16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試題:輔導科#138073(7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試試題︰英文科#138068(10題)
115年 - 115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屆金融科技力知識檢定測驗試題:金融科技力#138056(60題)
115年 - 第12章 交流電源:12-6 國考試題#138054(22題)
最新試題
複選題50. 下列何者為步進電動機之特性? (A)旋轉總角度與輸入脈波總數成正比 (B)轉速與輸入脈波頻率成正比 (C)靜止時有較高之保持轉矩 (D)需要碳刷,不易維護
複選題49. 有關三相同步電動機起動之敘述,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串接起動電阻起動 (B)降低電源電壓起動 (C)利用阻尼繞組之感應起動 (D)直接送入場電流起動
複選題48. 短路比小的同步發電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同步阻抗大 (B)電樞反應大 (C)空氣隙大 (D)稱為銅機械
最新申論題
10. 年美國總統雷根給予臺灣六項保證:① 美國未同意對軍售中華民國一事設定終止期限 ② 美國未同意在軍售中華民國之前先徵詢北京意見 ③ 美國不會在臺北、北京之間扮演調解角色 ④ 美國未同意修改臺灣關係法 ⑤ 美國未改變對臺灣主權問題的立場 ⑥ 美國不會逼中華民國與北京談判 請問這是美國為了當年隨即發布的何項外交文件所進行的準備?
(2). 這位將領說日本的第二扇門也被關上了,導致此事發生的原因為何?(2 分)
(1). 這位將領最可能是為日本的哪一次擴張行動辯護?(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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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上):警察法、警職法
章節:
警察法
描述:
第11條警察官職採分立制,其官等為警監、警正、警佐。
第10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上):警察法、警職法
章節:
警察法
描述:
第10條警察所為之命令或處分,如有違法或不當時,人民得依法訴請行政救濟。
第18條
課程:
【警鴿】2025警察法規(上):警察法、警職法
章節:
警察法
描述:
第18條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最新討論
46.有關中藥牡丹皮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與芍藥同為毛茛科植物 (B)又名洛陽花,以根皮入藥 (C)主含diterpenoid苷paeoniflorin (D)功用主治為破積血、通經脈
53.下列何者為紫草主成分shikonin之化學構造? (A) (B) (C) (D)
8.下列何者不是貨幣市場基金的特質? (A)低風險性 (B)高流動性 (C)高收益率 (D)低安全性
10.陳先生若想獲得享有高報酬之機會但又可兼顧低風險之好處,其應投資下列何種金融商品最適合? (A)股票 (B)認購權證 (C)期貨 (D)保本型投資定存
39.「國家安全戰略」是一個國家為了捍衛國家利益與生存發展,經由國家安全機制的運作,所擬定的一系列策略作為,各國維護國家利益的優先順序均相同。(A)O(B)X
二、甲為 A 屋所有人,與丙不動產經紀公司間有專任委託銷售契約,乙有興 趣買受 A 屋,簽立購屋要約委託書(下稱系爭要約委託書) ,委由丙交 予甲。系爭要約委託書前言「契約審閱權」已載明: 「□要約人簽訂本契 約前,已確實攜回審閱三日以上(含)無誤。□要約人已詳閱並充分瞭 解本契約內容,無須三日以上審閱期。」乙勾選後者方格且於下方簽名 確認;系爭要約委託書載明,乙經由丙仲介購買系爭房地,願以總價新 臺幣 87,000,000 元承購,並同意依該條款簽立買賣契約,要約有效期間 至民國(下同)109 年 8 月 7 日 24 時止,於要約有效期限內,買方有撤 回權,於行使撤回權時,以郵局存證信函、或以信函親自送達賣方或丙 公司,即生撤回效力,系爭要約委託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 章並送達買方時,雙方即應負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於承諾送達買 方 5 日內,雙方應於共同指定之處所,就有關稅費及其他費用之負擔、 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或協商指定地政士、付款條件、貸款問題、點交約定 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買方不履行簽定 買賣書面契約義務時,應賠償賣方以成交總價 3%計算的違約金。經甲 於 109 年 8 月 6 日在系爭要約委託書簽名承諾出售,並由丙轉達乙。但 之後乙拒絕簽訂買賣契約、給付價金,甲依系爭要約委託書約定,起訴 請求乙按成交總價 3%計付違約金,請問有無理由?(3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