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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專技◆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挑戰勞動知識王國中題庫_勞工福利(福利促進科)#144891(90題)
115年 - 115 挑戰勞動知識王國中題庫_促進勞資和諧(勞資關係科)#144889(90題)
115年 - 115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_專業科目(一):公文寫作#144885(1題)
115年 - 115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_專業科目(一):英文初級#144884(10題)
115年 - 115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_專業科目(一):法學緒論、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及政府採購法#144883(30題)
115年 - 115-2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試題:淨零碳盤查規範與程序概要#144865(50題)
115年 - 115-2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試題:淨零碳規劃管理基礎概論#144863(50題)
115年 - 115-3 AI 應用規劃師-初級能力鑑定公告試題_第二科:生成式 AI 應用與規劃#144821(50題)
115年 - 115-3 AI 應用規劃師-初級能力鑑定公告試題_第一科:人工智慧基礎概論#144820(50題)
115年 - 115-2 臺灣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_5 職等/一般金融人員/儲備理財專員:(1)會計學概要(2)票據法概要及銀行法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144811(70題)
最新試題
10. 彼の誕生日は2月11日です。 (A) どうも (B) たしか (C) たいてい (D) だいたい
9. 熱がありますから、うちへ帰ります。 ...( ① )、( ② )。 (A)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元気で (B) ① そうですね ② お大事に (C)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元気で (D) ① そうですか ② お大事に
8. 来週、試験がありますから、よく復習してください。 (A) いて (B) いって (C) しまって (D) おいて
最新申論題
十一、何謂人畜共通傳染病(Zoonosis)?請列舉細菌性、病毒性與寄生蟲性之人畜共通傳染病各一種並描述可能造成的人類與動物之危害與影響?(20分)
十、請列舉真核細胞(Eukaryotic cells)與原核細胞(Prokaryotic cells)的相同與相異之比較?(20分)
九、何謂柯霍氏假說(Koch’s postulates)?(10分)
最新課程
國營化學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一次掌握6大國營化學考點 專攻中油、台電、台水、台糖、菸酒公賣局、經濟部職員真題,選擇 / 填充 / 計算 /...
企業管理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內容主要分三大部份,各章節都有完整講義,試題整理主要近年郵局、經濟部職員、台電雇員、中油雇員、自來水...
天文
講師:
steven
簡介:
天文學是一門研究天體和發生在宇宙中各種現象的自然科學。它使用數學、物理和化學來解釋它們整體的起源和演...
最新主題筆記
憲法 第 37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章節
描述: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憲法 第 38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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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憲法 第 39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章節
描述: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最新討論
2071. 下列何者不屬於鋼結構的優點?(A)建造成本最低廉的材料(B)具高強度及高韌性(C)具預製性,可大幅縮短工期(D)對地球環境影 響最小的結構材料。
2072. 下列何者屬於鋼結構的優點?(A)耐腐蝕性高(B)不易產生殘留應力(C)耐高溫(D)工地現場施工快速。
68 關於律師辦理家事事件之敘述,下列何者符合律師倫理要求? (A)同事務所之兩位律師可以分受夫妻委任同時辦理夫妻財產分割訴訟事件(B)律師曾接受甲男電話詢問其與配偶乙之家暴保護令事件,經評估後認勝訴機率低而婉拒受任,1 年後該律師受乙委任,以該家暴事由對甲提起離婚訴訟事件(C)律師於被繼承人丙立遺囑時曾受諮詢,並受任為遺囑保管人,丙往生後繼承人雖只爭執其中該遺囑內之遺贈效力,律師仍不能受該受遺贈人的委任對繼承人提起交付遺贈物訴訟(D)律師與丁、戊夫妻為好友,曾以律師身分協調丁、戊爭吵及離婚財產子女監護事宜,同所其他律師於 1 年後接受丁的委任,擔任戊告發丁因該爭吵所涉恐嚇、毀謗等刑事辯護律師
69 關於律師與事件相對人,下列敘述何者符合律師倫理? (A)律師知悉相對人已委任律師者,原則上不可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相對人討論案情(B)律師接到相對人之邀約,希望就受任事件商談,律師為爭取委任人之最大利益,私下與相對人商談(C)律師在餐廳用餐,發現餐廳老闆是委任人的相對人,律師接受老闆免費招待(D)律師就受任事件,本應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在法庭上詆譭相對人是有必要的
70 甲律師承辦一件債務糾紛,開庭後對造當事人情緒激動地打電話到甲律師事務所,要求和甲碰面,當 面解釋案情。甲為了安撫對方情緒,且為了瞭解案情真象,在未告知己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就和對方當事人碰面會談。關於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除非得到己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甲不得擅自與對方當事人商談,甲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B)因為是對方主動要求商談而不是甲主動,所以甲可以和對方直接對談,不一定要告知己方當事人(C)甲是為了安撫情緒才不得已而約商談時間,動機純正,並無不妥(D)甲如果可以藉由商談得到有利資料,則對己方有利,所以所為應無不當
四、無被害者犯罪 (victimless crimes)的特性是什麼?哪些犯罪類 型符合無被害者犯罪的特性?(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