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 承攬人負責提供工作成果。負有瑕疵擔保責任,有完全自主權。(如:房屋裝修) 僱傭: 受僱人單純提供勞務。需服從雇主的指揮監督,自主權較低。(如:一般上班族) 委任: 受任人負責處理事務。不需隨時聽從委任人的細部指揮,自主權較高。(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