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的適用前提: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 熟記書面保證書的六款應記載事項,尤其是保證之內容、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交易日期。 區分交易日期與製造日期,以及商品識別資料與商品價格,避免把其他資訊誤認為本條法定記載事項。 辨認實務文件的性質: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屬第25條所稱的書面保證書。 核心觀念 一、何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判斷時應先確認是否存在「對商品或服務品質作成保證」的情形,再判斷保證書是否載明法定事項。 本條不只適用於有形商品,也包括服務品質的保證。因此,不能因為交易標的是服務,或保證涉及不動產交易,就直接排除本條的適用。另須注意,「主動出具」表示企業經營者應自行履行,不能改寫為只有消費者提出請求時,才須交付。 二、書面保證書的六款應記載事項 本條的作答重點,是把法定清單記完整。不要憑日常購物經驗,將所有看似重要的商品資訊都選入。 款次應記載內容判斷重點 一、識別資料商品或服務之名稱、種類、數量;其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其製造號碼或批號。名稱、種類、數量均在清單內;製造號碼或批號以有該資料為前提。沒有「價格」。 二、保證內容保證之內容。必須交代所承諾的保證內容,不能僅有「保證書」名稱。 三、保證期間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期間長短與如何開始計算,兩者都要記載。 四、製造商資料製造商之名稱、地址。不要把「製造商」誤看成「製造日期」。 五、經銷商資料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留意「由經銷商售出者」的條件。 六、交易時間交易日期。法定記載的是交易日期,不是製造日期。 清單中有兩處條件用語特別容易被忽略:一是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應記載該號碼或批號;二是由經銷商售出者,應記載經銷商的名稱、地址。這兩款雖附條件,仍屬法定應記載事項,題目把它們列為選項時,應視為「有包括」。 此外,第25條要求記載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並未統一規定所有商品或服務都必須保證幾年。作答應抓住期間與起算方法均須載明,不要自行加入固定年限。 三、哪些資訊不在第25條的法定清單內? 「資訊重要」與「屬於本條應記載事項」是不同的判斷。下列資料雖可能出現在交易文件、商品說明或其他規範中,卻不屬第25條列舉的書面保證書應記載事項。 容易混淆的資訊與本條清單的區別 商品價格、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本條列有名稱、種類、數量,並未將價格列入。 製造日期本條列有製造商名稱地址、製造號碼或批號,以及交易日期;沒有列入製造日期。 使用方法不在本條清單中,不能與保證內容混為一談。 警告標示不在本條清單中,不能因為涉及消費安全就直接選入。 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這是消保法分期付款買賣契約的應記載事項,被搬來混充;不是書面保證書的法定記載事項。 上述「未列入」是指不是第25條要求的記載項目,不代表企業經營者不得另外記載。考試應依題目指定的法條範圍判斷。 四、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的性質 在不動產經紀業出具的文件中,應掌握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屬《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所稱的書面保證書。它是對交易價金安全這項服務品質所作的保證,是本單元從一般消費保證規範延伸至不動產交易的重點。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揭露標的現況的說明文件)、成交認證公報,以及買方權益說明保證,都不是第25條所稱的書面保證書。面對文件名稱的辨識,應記牢價金履約保證,不要只看名稱是否含有「保證」二字。 常考陷阱 把「主動出具」改成「經消費者請求才出具」:企業經營者一旦對商品或服務品質作成保證,即應主動出具。 把「交易日期」換成「製造日期」:兩者都與時間有關,但本條列入的是交易日期。問「應載明」選交易日期;問「不包括」時,製造日期是答案。 在名稱、種類、數量後加上「價格」:商品價格、商品或服務之價格都不是第25條列舉的應記載事項。 以分期付款的價款文字製造法條感:「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敘述完整、像條文,但屬分期付款買賣,不在本條清單中。 誤以為附條件的款次不算:「製造號碼或批號」「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都是法定應記載事項,不能選為「不包括」。 以使用方法、警告標示取代保證內容:三者用途不同,本條只列保證之內容。 「保證期間」只記一半:法條要求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 只看文件名稱有「保證」就選:「買方權益說明保證」含保證二字仍非答案;屬第25條書面保證書的是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 看到「不包括」「非」卻選出法定事項:先確認題目問的是應記載或非應記載,再以六款清單逐一排除。 記憶口訣 「名種量號、內容期間、製經名址、交易日期。」 「名種量號」記商品或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以及有則記載的製造號碼或批號;「內容期間」記保證內容、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製經名址」記製造商與經銷商(由經銷商售出者)的名稱、地址;最後記住交易日期。 「交易要記,製造非日期;價格、分期、用法、警告不在清單裡;房市保證看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