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可可脂栓劑的製法包括熔合法、壓製法、捏合法;冷壓法屬壓製法,乳化法與濕式打錠法不屬於這三種製法。 甘油栓劑製備須加熱、須加水,具有脫水作用及黏膜刺激性,應密閉保存。 固定模具代表體積固定,重量不一定固定;加入藥物時,須扣除被藥物取代的基劑。 密度因子法以藥重除以密度因子求被取代的基劑量;遇到不同基劑,先確認因子的比較基準。 密度因子與劑量置換因子的定義、公式不可混用;另須分清所需基劑重與含藥成品重。 核心觀念 一、栓劑的製備方法 中華藥典第七版、第八版相關考點中的可可脂栓劑製法為熔合法、壓製法及捏合法。 製法原理適用基質與特點 熔合法加熱使基劑熔融,加入藥物混勻,注模後冷卻成形。適用於可可脂、聚乙二醇等基劑。可可脂應避免過度加熱,以免形成熔點較低的晶型,影響凝固。 壓製法將藥物與基劑混勻,以壓力使混合物進入模具成形。又稱冷壓法,適用於可可脂等具可塑性的基劑。通常不須加熱,適合對熱不安定的藥物。 捏合法將藥物與基劑捏成可塑性團塊,再搓條、分割及塑形。適用於可可脂,屬手工少量製備方式。 選項中的「熔和法」可視為熔合法的用語變體。冷壓法與壓製法均可製作栓劑,不能因兩者同時出現就判定其中之一錯誤。乳化法、濕式打錠法則不是上述可可脂栓劑的三種製法。 二、甘油栓劑的製備、作用與保存 甘油栓劑可由甘油、水及硬脂酸鈉等成分製備;硬脂酸鈉有助於形成固體結構。製程須加水並加熱,使成分均勻,再注模冷卻成形,不能套用冷壓法「不須加熱」的特點。 甘油具有吸水性及高滲透作用,可使直腸局部組織失水,產生脫水作用(dehydrating effect),刺激黏膜並促進排便。本單元辨識通便機轉時,應選脫水作用,而非給水作用(hydrating effect)或單純潤滑作用(lubricant effect)。 甘油栓劑對黏膜具有刺激性,且易吸濕,應置於密閉容器中保存。 三、固定體積與基劑置換的基本原理 同一模具的容積固定。藥物加入後占據部分體積,因此不能保留全部空白栓基劑,再直接加上藥重。基本關係為: 成品重=空白栓重-被取代的基劑重+藥重。 計算基劑用量的方法包括密度因子法(density factor method)、劑量置換因子法(dosage replacement factor method)及占據體積法(occupied volume method)。常用於計算藥物與基劑替代量的是密度因子;黏度因子法不屬於這些方法。 四、密度因子的定義與公式 密度因子 f 表示藥物重量與同體積基劑重量的比值。若指定「對可可脂的密度因子」,比較基準才是可可脂;更換基劑時不可直接沿用。 設 A 為空白基劑栓平均重、B 為每粒藥重、C 為含藥栓平均重: f=B ÷(A-C+B)。 其中 C-B 是成品內的基劑重,A-(C-B)是被取代的基劑重。因此分子是藥重 B,分母必須是 A-C+B。 若 E 為空白栓重,D 為每粒藥重,則: 被取代的基劑重=D/f。 每粒所需基劑重=E-D/f。 每粒成品重=E-D/f+D。 n 粒所需基劑總重=n ×(E-D/f)。 例如空白可可脂栓重 2.0 g,含 aspirin 0.100 g,對可可脂的密度因子為 1.3:被取代的基劑為 0.100/1.3=0.0769 g,成品重為 2.0-0.0769+0.100=2.023 g。 相對於實際基劑的 f取代關係成品與空白栓比較 f>1被取代基劑少於藥重較重 f=1被取代基劑等於藥重相同 f<1被取代基劑多於藥重較輕 例如藥物/可可脂相對密度為 0.6,空白栓重 2 g,含藥 0.300 g:成品重=2-0.300/0.6+0.300=1.8 g。 五、直接給密度或更換基劑的計算 直接給藥物與基劑密度時,可由占據體積求置換量: 藥物體積=藥重/藥物密度;被取代基劑重=藥物體積 × 基劑密度。 等效寫法為f=藥物密度/基劑密度。例如基劑密度 0.9 g/cm³、藥物密度 3.0 g/cm³,每粒含藥 0.200 g,則取代基劑=0.200/3.0 × 0.9=0.060 g。空白栓每粒重 2 g,製備 10 粒需基劑=(2-0.060)×10=19.4 g。 若藥物及 PEG 的密度因子都以可可脂為基準,須先換算: f(藥物/PEG)=f(藥物/可可脂)÷ f(PEG/可可脂)。 例如 aminophylline 對可可脂的因子為 1.1,PEG 對可可脂為 1.25,則藥物對 PEG 的因子=1.1/1.25=0.88。空白 PEG 栓重 1.75 g,含藥 0.100 g,成品重=1.75-0.100/0.88+0.100=1.736 g。藥物相對於 PEG 的因子小於 1,因此成品較空白栓輕。 六、劑量置換因子法的代入方式 置換因子的名稱可能涉及不同定義,不能只看到 factor 或 value 就決定乘除。本單元水合三氯乙醛的計算採下列公式及百分比代入方式: r=100(E-G)/(G × X)+1。 E:基準空白栓重。 G:所求成品重。 r:給定的藥量置換因子。 X:依此計算方式,以「給定藥重/基準空白栓重 ×100」代入的百分數。 整理可得G=100E/〔100+(r-1)X〕。此處的 X 代入方式應與公式一併使用,不可另改成成品中實際藥物重量百分比。 基準空白栓重 2 g、給定藥重 0.500 g、r=0.67 時,X=25,因此 G=200/〔100+(0.67-1)×25〕=200/91.75≈2.180 g。此因子不能當成前述密度因子,直接套用 D/f。 常考陷阱 「冷壓法不能製作栓劑」:錯。冷壓法屬壓製法;須排除的是乳化法、濕式打錠法等選項。 「甘油栓劑不須加熱」:錯。製備須加熱、加水;「具黏膜刺激性」「應密閉保存」均為正確特性。 「甘油靠給水或單純潤滑通便」:機轉辨識應掌握 dehydrating effect,即脫水作用。 「模具固定,所以成品重量固定」:錯。固定的是體積,重量須看藥物與基劑的相對密度。 「密度因子分母為 A-B+C」:錯。先求成品中的基劑 C-B,再由空白基劑量扣除,得 A-C+B。 「基劑量就是空白栓重減藥重」:錯。應扣除等體積的基劑量 D/f;只有 f=1 時才等於藥重。 「問基劑總量仍加回藥重」:錯。只有計算成品重才加藥重,基劑總量應以每粒基劑重乘粒數。 「PEG 栓直接使用藥物對可可脂的因子」:錯。先換成藥物對 PEG 的相對因子。 「不同置換因子一律用同一公式」:錯。先辨認定義及指定算法。計算前並須統一單位:100 mg=0.100 g、500 mg=0.500 g。 記憶口訣 製法「熔、壓、捏」;甘油「熱、水、脫、刺、密」。 密度法「藥除因子,扣基加藥」;只問基劑,不加藥。 相對實際基劑:因子大,成品重;因子小,成品輕。 換基劑:「藥對可可脂,除以基劑對可可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