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提名權的集中與分散:依「提名權由中央黨部或地方黨部掌握」比較各國政黨。以色列偏中央主導,德國偏地方主導,英國由中央與地方協商;美國兩大黨屬分權的柔性(彈性)政黨,不是權力高度集中的剛性政黨。 美國初選最制度化:美國初選由州法規範,並由政府選務機關辦理,是西方國家中黨內初選最制度化的國家。 初選類型:要分清封閉式、開放式、綜合式(全面式)初選的投票資格與選票設計,並理解「交叉投票」是開放程度不同所衍生的現象。 我國主要政黨的提名:國民黨、民進黨以黨員投票、民意調查或兩者混合產生候選人,近年以民調為主,並保留中央徵召機制,與美國由選民投票的直接初選不同。 核心觀念 一、候選人提名反映政黨權力集中程度 提名權由誰掌握,是觀察政黨內部權力分配的重要指標。提名權集中於中央,黨中央就能有效控制候選人與黨紀。提名權分散於地方,地方組織與候選人的自主性就較高。 國家提名權配置說明 以色列中央黨部主導全國為單一選區,採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名單由黨中央決定,屬中央集權的典型。 德國地方黨部主導選區候選人由選區層級黨員或代表推選,政黨名單由邦層級黨部決定。聯邦黨中央的介入有限。 英國中央與地方協商中央黨部負責審核、建立候選人名冊,地方選區黨部再從中挑選。中央可否決不適任人選,屬兩者協商的模式。 美國高度分權候選人由選民在初選中決定,黨中央幾乎無法控制提名。黨紀鬆散,屬柔性政黨。 剛性政黨與柔性政黨:剛性政黨組織嚴密、黨紀嚴格,黨籍議員須依黨的決議投票,英國政黨屬之。柔性政黨組織鬆散、黨紀較弱,議員常依選區利益或個人判斷投票,美國兩大黨是代表。美國政黨規模大、競選能力強,但不等於權力集中。 二、初選的意義與功能 初選(primary election)是政黨在正式大選前,讓黨員或選民投票決定由誰代表該黨參選的程序。初選只決定「誰代表政黨參選」,大選才決定「誰當選公職」。 功能:擴大參與、促進黨內民主、減少黨內寡頭或派系操控提名,並測試候選人的選民支持度。 可能的缺點:削弱政黨對候選人的控制與黨紀,選舉成本提高,黨內競爭激烈時易造成分裂。初選投票率偏低時,提名結果也易偏向立場較極端的支持者。 三、美國的直接初選 直接初選(direct primary)是由選民直接投票決定政黨候選人,取代過去由政黨領袖或黨代表大會決定的方式。直接初選興起於二十世紀初的進步運動時期,目的是打破政黨機器(黨老闆)對提名的壟斷。 制度化程度最高:在美國,初選不是單純的黨內事務。初選由州法律規範、由政府選務機關辦理、使用公費。歐洲國家的提名則多屬政黨內部自行決定的事項。因此美國是西方國家中初選最制度化的國家。 適用範圍:國會議員、州長及州、地方公職候選人,多由直接初選選出。勝選者直接成為該黨候選人。 總統候選人:各州以初選或黨團會議(caucus)選出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再由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提名。因此總統提名在形式上帶有間接性質,但結果實質上由初選與黨團會議決定。 四、美國初選的種類 類型誰可以投票判斷重點 封閉式初選closed primary事先登記為該黨黨員(或登記支持該黨)的選民只有該黨登記選民可投票,他黨及無黨籍選民不能參加。最能維護政黨自主,避免他黨選民干擾。 開放式初選open primary所有合格選民,不論政黨歸屬選民不必事先登記黨籍,投票日當天自行選擇參加某一政黨的初選,但只能參加一黨。 綜合式(全面式)初選blanket primary所有合格選民各黨候選人列在同一張選票上,選民可就不同職位分別圈選不同政黨的候選人,例如州長選甲黨、參議員選乙黨。這是開放程度最高的類型。 交叉投票(crossover voting):指他黨支持者跨黨參加另一黨的初選。開放式初選最容易出現這種情形,可能發生「惡意投票」,也就是故意支持對手黨最弱的候選人。封閉式初選則可避免此問題。 半封閉/半開放式初選:介於兩者之間。例如允許無黨籍選民選擇參加某一黨初選,或要求選民在投票所當場表明要領取哪一黨的選票。 補充:加州的綜合式初選於2000年被聯邦最高法院認定侵害政黨結社自由。此後加州、華盛頓州改採前二名初選(top-two primary),所有候選人同列一張選票,得票最高的兩人進入大選,不論黨籍。 五、我國主要政黨的提名與初選 我國的初選屬政黨內部事務,由各黨自訂提名辦法辦理,不由政府選務機關主辦。這是與美國最大的不同。 一般程序:公告提名辦法,接受有意參選者登記,審查參選資格。若同一選區只有一人登記,或經黨內協調後只剩一人,即直接提名。若有多人競爭,則辦理黨員投票或民意調查,再由黨的中央常務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核定提名。 黨員投票:由具投票權的黨員投票,類似美國封閉式初選的精神。 民意調查:委託民調機構以電話等方式訪問一般民眾,比較各參選人的支持度或對比對手的勝算。民調讓非黨員的意見也能影響提名,具有接近開放式初選的效果。近年兩大黨的總統及多數公職提名,都以民調為主要依據,也曾採黨員投票與民調依比例混合計算的方式。 徵召:黨中央可在特定情況下(例如艱困選區、協調不成)直接徵召人選,顯示提名權仍保有中央決定的色彩。 評價:民調初選成本低、能反映選民偏好,但可能出現抽樣誤差、對手陣營灌票(干擾民調)、黨員參與感下降等問題。它與美國選民親自投票的直接初選,性質不同。 常考陷阱 「美國兩大黨屬剛性政黨,權力高度集中」是錯的:美國政黨是柔性政黨,組織分權、黨紀鬆散,提名由初選決定,黨中央難以控制。 各國提名權配置不要張冠李戴:以色列=中央主導,德國=地方主導,英國=中央與地方協商。這三項敘述都正確。 初選最制度化的國家是美國:關鍵在於「由州法規範、政府辦理」。英國、法國、德國的提名主要是政黨內部程序。 題目寫「不論政黨歸屬、投票日當天自行選擇參加某一政黨的初選」,答案是開放式初選:重點是「選民選擇一個政黨參加」。若改寫成「同一張選票可跨黨圈選不同職位的候選人」,才是綜合式初選。 封閉式初選須事先登記黨籍:「無黨籍選民也能參加」不是封閉式初選的特徵。 交叉投票是跨黨參與的現象:交叉投票常與開放式初選連結。選項若出現「交叉性初選」來混淆開放式初選的定義,要回到「所有選民、不論黨籍、自選一黨」這個判斷標準。 初選不等於大選:初選只產生政黨候選人,不決定誰當選公職。 美國總統候選人不是由初選直接產生:初選或黨團會議選出的是代表,最後由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提名。 我國政黨初選不由政府辦理:我國初選依黨內辦法進行,以民調、黨員投票為主,並有徵召制度。 記憶口訣 「以中、德地、英協商,美國柔性靠初選。」 「封閉先登記,開放當天選一黨,綜合一票跨黨圈。」 「美國初選州法辦,臺灣民調加黨員,中央還能來徵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