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校園霸凌的定義與適用範圍:霸凌是「持續、故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並造成損害的行為。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霸凌可發生於校園內或校園外,也可發生在不同學校之間。行為人包含校長、教師、職員、工友及學生,受害對象為學生。 辨識霸凌與一般衝突的差別及常見類型:能區分霸凌與打架、體罰、偶發爭執。類型包括言語、肢體、關係、網路、性霸凌及反擊型霸凌,同一事件常同時具有多種類型。 熟悉疑似霸凌事件的處理程序:學校知悉後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調查時應避免當事人對質。學校可彈性處理受害學生的出缺勤。匿名申請調查者,學校得不受理。 建立受凌者、霸凌者、旁觀者、家長與班級等多面向的輔導策略:受凌者輔導從「消除害怕」與「創造正向經驗」兩個方向著手,旁觀者則要培養目睹霸凌當下的因應能力。 核心觀念 一、霸凌的意義 挪威學者 Olweus 指出,霸凌是指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之中。簡言之,霸凌就是主動、故意去欺侮或傷害別人。以下情形都不等於霸凌: 習慣性亂發脾氣、摔東西:屬情緒或行為問題,沒有針對特定對象反覆欺負。 對不同意見採取負向態度:屬一般人際或溝通態度。 以自我觀點看事物、強調所有權:屬兒童發展上的自我中心特徵。 名詞意義與霸凌的差別 霸凌一方對另一方持續、反覆、故意的欺負或騷擾具有權力不對等、重複性、故意性 打架、鬥牛雙方勢均力敵的衝突或互相較勁多為偶發,雙方地位對等 體罰教師或管教者以處罰為目的,使學生身體受到痛苦屬不當管教,與學生間的欺凌現象不同 判斷是否為霸凌,可綜合以下四項特徵: 故意性:有意傷害對方。 持續或反覆性:不是單一偶發事件。 權力不對等:例如人數、體型、地位或人際影響力的差距。 造成傷害:造成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或影響學習。 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定義與適用範圍 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的進行。 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的校長及教師、職員、工友、學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的霸凌行為。 適用範圍要注意以下幾點: 「間接」行為也算霸凌。例如鼓動他人排擠、散布謠言,不能因為不是本人直接動手就排除。 「學生」的範圍很廣。除具有學籍者外,也包含學制轉銜期間未具學籍者,例如國小畢業後、國中入學前的學生,仍受準則規範。 「教師」的範圍很廣。除專任教師外,也包含兼任教師等在校服務的教學人員,同樣受準則規範。 地點與校別都不受限。不限校內,也不限同校。 三、霸凌類型與情境辨識 類型常見表現辨識關鍵 言語霸凌辱罵、取綽號、嘲笑外表或能力(如「腦殘」「笨死了」「像猴子」)、威脅、諷刺透過口語傷害對方的自尊 肢體霸凌踢打、推撞、拉扯、搶奪或破壞物品、勒索財物有身體接觸,或對物品造成實質傷害 關係霸凌排擠、孤立、不讓對方加入團體、鼓動他人不跟對方玩、拒絕與對方同組、散布謠言破壞人際關係藉由操弄人際關係,使受害者失去歸屬感 網路霸凌透過社群、通訊軟體、留言、照片或影片進行嘲諷、散布謠言、公開隱私、惡意排除群組透過網路或電子媒介進行,傳播快、範圍廣、難以刪除,可全天候持續。傷害不比其他形式輕,甚至可能更嚴重 性霸凌以性別特徵、性傾向或性別特質嘲弄;開性玩笑;有性意味的肢體侵犯涉及性或性別的貶抑與侵犯 反擊型霸凌長期受欺負者為求自保或報復而反擊,或轉而欺負更弱小的人處理時要追查原始的霸凌事件,並理解反擊者的恐懼與憤怒 判讀情境時,要逐一找出行為,再分別歸類,例如: 同學嘲笑某生「腦殘」、小老師罵他「笨死了」,屬於言語攻擊。 同學排斥與他一起做分組報告,屬於關係攻擊。 情境中若沒有動手,也沒有使用網路,就不能選肢體攻擊或網路攻擊。 四、兒童霸凌現象的特徵與警訊 受凌者通常不願告訴成人。常見原因包括害怕報復、覺得丟臉、認為說了也沒用。 旁觀者常不插手干涉。常見原因包括擔心受牽連、成為下一個目標,或不知道該怎麼做。 受凌警訊包括: 突然不願參與活動、害怕或拒絕上學 情緒低落、學業退步 身上有不明傷痕、物品經常遺失或損壞 人際關係突然改變 五、疑似霸凌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召開會議:學校知悉疑似霸凌事件後,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是否啟動調查及處理程序。 受理申請: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請調查。若學校原本不知情,而申請人以匿名方式提出,學校得不受理。但學校若已從其他管道知悉,仍應依職權處理。 避免對質:調查時應給予雙方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但霸凌雙方權力不對等,應避免當事人對質,以免受凌者遭受施壓或二次傷害。 保密原則:調查過程應保護當事人隱私,對當事人及檢舉人的身分資料保密。 出缺勤彈性:為保護受凌學生,學校可不受請假、成績考查及出缺勤相關規定的限制,彈性處理其出缺勤紀錄。 確認後的處置:確認為霸凌後,應立即停止侵害,並保護受凌者安全。接著對雙方及旁觀者進行輔導,必要時轉介專業資源,並持續追蹤。 六、受凌者的輔導 輔導受凌者,先要傾聽與同理,讓學生知道「這不是你的錯」,且不要求學生立即原諒或面對加害者。接著可從兩個方向提出具體策略: 方向具體策略 消除害怕 擬定安全計畫:調整座位與分組、上下學及下課時安排可信任的同伴陪同、指定隨時可求助的師長。 教導放鬆訓練(如腹式呼吸)與正向自我對話。 運用系統減敏感,由低焦慮情境逐步接觸,不強迫直接面對霸凌者。 創造正向經驗 安排學生擅長且容易成功的任務或班級職務,讓他在同學面前獲得肯定。 安排友善同儕組成支持小組或擔任學伴,協助他建立友誼。 設計合作性的班級活動,讓學生在團體中獲得歸屬感與成功經驗。 此外,還可以: 教導受凌者自我肯定的表達方式與求助技巧。 與家長保持聯繫,必要時轉介輔導室或心理諮商。 持續追蹤受凌者的出席、情緒與人際狀況。 七、提升旁觀者因應能力的具體作法 情境演練與角色扮演:模擬目睹霸凌的情境,練習如何安全地說「不要這樣」、把被欺負的同學帶離現場,以及找大人幫忙。 建立求助與通報管道:明確告訴學生可向哪些師長求助,並設置匿名意見箱或線上通報管道,降低學生怕被報復的顧慮。 訂定反霸凌班級公約:建立「不旁觀、不附和、不轉傳」的班級共識,並肯定挺身而出或主動通報的行為。 反霸凌教育與同理心教學:透過繪本、影片、討論等方式,讓學生了解旁觀者的沉默或附和會加深傷害。 培養支持行動:鼓勵學生事後陪伴、安慰受凌同學,不加入排擠,也不集體報復。 八、以輔導角度處理霸凌應考慮的面向 受凌者:確保安全、處理情緒與創傷反應、重建自信與人際支持。 霸凌者:了解行為背後的原因(如家庭因素、尋求權力或關注、缺乏同理心),進行行為輔導與同理心訓練,讓他承擔責任並學習修復關係,不能只懲罰了事。 旁觀者:改變漠視或附和的態度,培養安全介入與通報的能力。 家長:與雙方家長溝通合作,形成一致的輔導策略。 班級與學校環境:營造友善校園,推動預防教育、早期辨識與持續追蹤,並連結輔導室、社工、心理師等專業資源。 常考陷阱 「間接的貶抑、排擠不算霸凌」:錯誤。法定定義明文包含「直接或間接」的行為。 「學制轉銜期間未具學籍者不受規範」:錯誤。這類學生屬於準則所稱的「學生」。 「兼任教師不受規範」:錯誤。兼任教師也屬於準則所稱的教師。 「校園霸凌僅限校內、同校學生之間」:錯誤。定義涵蓋相同或不同學校,以及校園內、外。 「網路霸凌的傷害不如其他形式嚴重」:錯誤。網路霸凌傳播快、範圍廣、難刪除、可持續發生,傷害可能更大。 「應盡量讓雙方對質,以保障陳述權」:不正確。要給雙方陳述機會,但應避免對質。 關於匿名申請:學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若接獲匿名書面申請,得不受理,此敘述正確。 關於召開會議的期限:「知悉後三個工作日內召開因應小組會議」正確,要注意是「工作日」。 關於出缺勤:「可不受請假規定限制,彈性處理受凌者出缺勤」正確。 情境題選類型時,被「沒出現的行為」干擾:例如只有罵人與排擠,就選「言語攻擊和關係攻擊」,不要選肢體攻擊或網路攻擊。 把打架、體罰、鬥牛當成霸凌:霸凌的關鍵是「長時間、重複、權力不對等的欺負」。 把亂發脾氣、自我中心、反對意見當成霸凌:霸凌是「主動欺侮或傷害別人」。 「受凌者不說、旁觀者不管,就表示沒有霸凌」:錯誤。不說、不管正是霸凌的常見現象。 記憶口訣 霸凌四特徵「故、續、不、傷」:故意、持續反覆、權力不對等、造成傷害。 霸凌類型「言肢關網性反擊」:言語、肢體、關係、網路、性、反擊。 處理程序「三日開會、避免對質、匿名得不受理、出缺勤可彈性」。 受凌者輔導「先除怕、再給讚」:先用安全計畫與放鬆練習消除害怕,再用成功任務與友善同伴創造正向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