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揭露範疇:範疇一為直接排放,範疇二為能源間接排放,兩者屬應揭露項目;得自願揭露的是範疇三,即價值鏈上下游的其他間接排放。 熟記溫室氣體資訊的揭露內容:近兩年度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資料涵蓋範圍、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排放量確信機構;內部碳定價的價格不在其中。 排放密集度至少須揭露以每百萬元營業額計算的數據,不能只揭露每單位產品、服務或廠區的排放量。 盤查原則上應涵蓋所有營運據點及子公司;未納入盤查計算者占總排放量的比重不得高於5%,此門檻是基於完整性原則。 核心觀念 一、揭露範疇:範疇一、二應揭露,範疇三得自願揭露 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依來源分成三個範疇。依「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常簡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範疇一與範疇二屬應揭露的排放資訊,而範疇三則規範為「得自願揭露」。題目問「得自願揭露的範疇」時,答案只有範疇三。 類別主要意義辨識例子揭露要求 範疇一企業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所產生的直接排放自有鍋爐燃燒燃料、自有車輛使用燃油應揭露 範疇二使用外購電力等能源所產生的間接排放辦公室或工廠使用外購電力應揭露 範疇三價值鏈上下游的其他間接排放採購商品、商務旅行、員工通勤、售出產品使用等活動所產生的排放得自願揭露 範疇三之所以採自願揭露,是因為其排放發生在企業以外的供應商、客戶等價值鏈對象,資料蒐集難度較高。「得自願揭露」不代表範疇三沒有排放或不重要,更不能由此推論範疇一、二、三全部都屬自願揭露。 二、揭露內容:數量、強度、邊界、基準與確信 永續報告書揭露溫室氣體資訊,不能只寫「公司積極減碳」,也不能只有一個排放總數。依作業辦法,企業應揭露溫室氣體及確信情形的資訊,讓讀者了解排放規模、排放與營運的關係、資料涵蓋對象,以及減量比較基礎與確信情形。 揭露項目應掌握內容閱讀用途 排放量近兩年度排放量,單位為公噸CO2e了解排放規模及年度變動 排放密集度排放量相對於營業額的比值,至少以每百萬元營業額計算了解每單位營運規模所對應的排放 資料涵蓋範圍排放資料納入哪些營運據點、子公司等對象判斷數據邊界與涵蓋程度 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作為減量比較起點的年度與該年排放數據判斷減量成果所依據的比較基礎 確信機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確信機構資訊了解排放資訊經由誰確信 CO2e意指二氧化碳當量,用來將不同溫室氣體依其暖化潛勢換算至共同基礎。因此排放量以公噸CO2e表示,不是只計算二氧化碳這一種氣體。 內部碳定價的價格不屬於作業辦法所列的溫室氣體及確信情形揭露項目。內部碳定價是企業在投資評估、營運決策時為碳排放設定影子價格的管理工具,屬企業自主採用的氣候管理作法,不是本組必揭露資訊。題目問「不包括哪一項」時,應選內部碳定價。 三、排放密集度:至少揭露每百萬元營業額 排放量是「總共排多少」,排放密集度則是「每單位營運規模對應多少排放」。作業辦法的重點是:密集度至少揭露以每百萬元營業額計算的數據。以營業額為分母,各產業、各公司都有此數據,便於一致計算與比較。 排放密集度=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營業額(百萬元)。例如排放量為1,000公噸CO2e、營業額為500百萬元,密集度即為每百萬元營業額2公噸CO2e。 企業可依營運特性另行補充每單位產品、每單位服務等指標,但補充指標不能取代每百萬元營業額指標。另外,密集度下降不必然代表排放總量下降;若營業額成長快於排放量,總排放增加而密集度仍可能降低。 四、盤查完整性:未納入部分不得高於5% 盤查原則上應涵蓋所有營運據點及子公司,避免只挑選容易蒐集資料或排放較低的部分。依作業辦法,未納入盤查計算之營運據點或子公司,其占總排放量之比重不得高於5%。 這個比例看的是排放量占比:分子是未納入部分的排放量,分母是總排放量,而不是據點家數、子公司家數、營業額或資產的占比。據點家數少,也可能占很高的排放量。 「不得高於5%」表示上限為5%,例如未納入部分占4%未超過上限、占6%則超過。選項中的10%、3%、1%都不是作業辦法的門檻。 此門檻是基於完整性原則,因為它直接限制盤查遺漏的程度,確保排放資訊涵蓋應納入的對象。請區分以下原則: 原則關注重點題目關鍵字 完整性是否涵蓋所有應納入的排放源與營運邊界涵蓋所有據點、未納入部分、遺漏占比、5%上限 一致性計算方法與邊界是否前後年度一致方法變更、跨年度同一基礎 可比性資料能否跨年度或跨企業比較同業比較、標準化指標 可靠性資訊是否正確、可信、可驗證確信、查證、資料品質 常考陷阱 「範疇一、二、三皆得自願揭露」或「範疇一(或範疇二)得自願揭露」:範疇一、二屬應揭露;得自願揭露的只有範疇三。 「排放資訊只須揭露當年度總量」:應揭露近兩年度排放量,並包括密集度、資料涵蓋範圍、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確信機構。 「內部碳定價的價格屬必揭露資訊」:混淆企業管理工具與作業辦法列示的排放及確信揭露項目;問「不包括」時選它。 「密集度以每單位產品、每單位服務或每單位廠區計算即可」:作業辦法要求至少以每百萬元營業額計算;其他指標只能補充。 「未納入盤查上限為10%、3%或1%」:正確門檻為不得高於5%。 「最多可排除5%的據點或子公司家數」:門檻是排放量占總排放量的比重,不是家數占比。 「5%門檻是基於可靠性、可比性或一致性」:門檻限制的是盤查遺漏程度,判斷關鍵是完整性。 記憶口訣 「三自願、百萬算、漏五限、求完整。」範疇三得自願揭露;密集度至少按每百萬元營業額計算;未納入盤查之排放占比不得高於5%;門檻基於完整性。 「兩年量、密度界、基年數、確信誰;碳價不在內。」記住近兩年度排放量、密集度、資料涵蓋範圍、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排放量確信機構;內部碳定價不屬必揭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