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適用對象不設身分門檻:依循 GRI 準則報導的所有組織,皆須決定其重大主題,不以營收、員工人數、是否為企業或是否屬高碳排產業作為限制。 流程具備三項特性: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應具系統性、可複製性,並有文件紀錄。 原則共同,方法因組織而異:各步驟採取的方法依組織的特定情況而有所不同,並非同國家、同行業或所有組織都使用相同方法。 每個報導期間宜重新檢視:組織宜檢視上一期重大主題,以反映衝擊的變化;衝擊可能因組織活動或商業關係改變而變動。 檢視不等於定期更換:重新檢視是為了確認重大主題能代表當期最顯著的衝擊,並沒有「每三個報導期間更換一次」的規定。 核心觀念 一、所有組織皆須決定重大主題 GRI 準則中的重大主題,是代表組織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括其人權,最顯著衝擊的主題。判斷重點是組織造成或涉及的衝擊,而不是組織規模大小、營收高低或是否屬於特定產業。 「所有組織皆須決定重大主題」應放在依循 GRI 準則進行報導的情境理解,不能直接延伸成所有組織都受法律強制編製永續報告書。GRI 準則的報導要求與法律上的強制適用範圍,應分開判斷。 營收與員工人數:不是排除門檻,不能認為只有超過特定營收或人數才須決定重大主題。 組織類型:不限於企業,其他類型的組織也可能依循 GRI 準則報導。 產業屬性:不限於高碳排產業,也不能把重大主題只理解成碳排放或氣候議題。 二、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步驟 GRI 3 將決定重大主題的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前三步聚焦於持續辨識與評估衝擊,第四步則是為報導而排定優先順序: 了解組織的脈絡:掌握組織的活動、商業關係、營運所在的永續脈絡及利害關係人概況。 鑑別實際及潛在衝擊:辨識組織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括人權)的正面與負面衝擊。 評估衝擊的顯著性:評估所鑑別衝擊的重要程度。 排定最顯著衝擊的優先順序以進行報導:據此決定重大主題。 這套步驟是共同架構,但各步驟「怎麼做」由組織依自身情況決定,詳見第四點。 三、決定流程應具系統性、可複製性並文件化 重大主題的決定應有明確的分析程序與判斷依據。考試最重要的三項特性是系統性、可複製性、文件紀錄,三者各有作用,不能互相取代。 流程特性理解重點判斷界線 系統性有組織地進行辨識、評估及判斷,使流程具有一致的邏輯。不能僅憑個人印象、零散資訊或臨時偏好決定。 可複製性流程與方法足夠清楚,可以依相同程序再次執行。不代表每次執行都必須產生完全相同的重大主題。 文件紀錄留下執行程序、採用方法與判斷依據等紀錄,使決定過程可以追溯。不只是列出最後的重大主題名稱,也要能說明如何決定。 可複製的是流程,不是固定不變的結果。即使採取相同程序,當組織活動、商業關係或衝擊狀況改變,仍可能得出不同的重大主題;反之,若檢視後確認衝擊並未產生足以改變判斷的變化,重大主題也可能維持相同。 GRI 準則並無「流程或其步驟應每三個報導期間更換一次」的要求。流程是否需要調整,取決於它能否適當辨識及評估組織的衝擊,而非固定的更換週期。 四、流程原則一致,各步驟的方法因組織而異 GRI 提供決定重大主題的共同架構,但每個步驟採用的方法,會依組織的特定情況而有所不同。共同遵循準則,不代表實際操作方式完全一致。 組織的活動內容、營運地點與商業關係不同,辨識及評估衝擊時所需蒐集的資訊、採取的方式與分析重點也可能不同。因此,不能僅因組織位於同一國家或屬於相同行業,就認定每個步驟都應使用相同方法。 比較面向正確理解 所有組織皆須決定重大主題,但方法不必完全一致。 同一國家的組織仍可能有不同活動與衝擊,不能推論方法相同。 同一行業的組織可能面臨相似議題,但各自情況不同,方法仍可能有差異。 同一組織的不同報導期間可以沿用適當的流程,但仍宜重新檢視重大主題。 五、每個報導期間宜重新檢視上一期重大主題 重大主題不是決定一次後便永久適用。在每個報導期間,組織宜重新檢視上一個報導期間的重大主題,以解釋衝擊的變化。要掌握的是「每期檢視」,而不是「定期更換」。 衝擊的變化可能來自組織活動的改變,例如新增營運活動、調整生產方式或改變營運地點;也可能來自商業關係的改變,例如供應商或其他合作關係的變動。因此,不能只看組織內部活動,而忽略商業關係所涉及的衝擊。 重新檢視的目的,是確保重大主題能代表組織在每個新的報導期間內最顯著的衝擊。上一期的結果是檢視起點,不是當期必須照抄的答案;檢視後是否調整,仍依衝擊的實際情況決定。 常考陷阱 用規模限縮適用對象:「只有營收超過特定金額」或「只有員工達一定人數」才須決定重大主題,是額外加入不存在的門檻。 用身分或產業限縮範圍:「僅有企業」或「僅有高碳排產業」都把「所有組織」的範圍縮小,不能成立。 自行加入固定更換週期:「應每三個報導期間更換一次」不是流程要求。選項中的具體數字不代表有依據,與「系統性、可複製、文件紀錄」並列時,它就是錯誤選項。 把可複製誤解為結果不能改變:可複製性著重程序能再次執行,重大主題仍須反映當期衝擊。 把共同準則等同統一方法:「所有組織方法相同」「同國家方法相同」「同行業方法相同」都忽略組織的特定情況;正確說法是方法依組織特定情況而不同。 否認商業關係造成的變化:「衝擊的變化不可能源於商業關係的變化」是錯誤的絕對化敘述;活動與商業關係的改變都可能造成衝擊變化。 混淆檢視與更換:每期宜重新檢視,不代表每期必須換掉重大主題,也不代表必須重建整套流程。 留意措辭強度:「所有組織皆須決定重大主題」是必要要求;「每個報導期間宜重新檢視」是建議性用語,兩者不要混為一談。 記憶口訣 「全組織、系複文;方法因情、每期重審;活動關係變,重大看當期。」 全組織:不限營收、人數、企業身分或高碳排產業。 系複文:系統性、可複製性、文件紀錄。 方法因情:各步驟的方法依組織特定情況決定。 每期重審:宜重新檢視上一期重大主題,沒有「三期更換一次」的規定。 活動關係變:組織活動與商業關係都可能使衝擊改變,重大主題應反映當期最顯著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