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執行時間、執行筆錄、執行費用與協助執行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題數:7
執行時間、執行筆錄、執行費用與協助執行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12日

學習重點 執行時間限制(行政執行法第5條):原則上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執行。例外有兩種: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另外,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執行時之程序要求:執行人員「應」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必要時得命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文件。 執行筆錄: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即時強制有急迫情形時,得以報告書代之。 執行費用(第25條)與協助執行(第6條):原則不另徵收執行費,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協助執行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不是協議分擔。 相關數據與機關:執行時效5年;怠金新臺幣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執行,不是法院。 核心觀念 一、行政執行之時間限制(行政執行法第5條) 條文要旨: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 類別內容說明 禁止執行時日夜間、星期日、其他休息日「日出後、日沒前」屬於日間,不在禁止之列,原則上可以執行。 例外一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由執行機關判斷,不是由義務人判斷。 例外二徵得義務人同意兩種例外符合其一,即得於夜間、星期日或休息日執行。 繼續執行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限於「日間已開始」。若未於日間開始,又無急迫或同意之情形,仍不得於夜間開始執行。 二、執行時之程序要求(同條後段) 出示身分證明:執行人員於執行時,應對義務人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這是法定義務,不是「得」出示,更不是「不須」出示。 命提出證件:執行人員必要時,得命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文件。 三、執行筆錄與報告書 情形文書重點 行政執行(原則)應作成執行筆錄適用於各種行政執行。 即時強制且有急迫情形得以報告書代之需同時具備「即時強制」與「急迫情形」兩個要件,不是所有即時強制都可以用報告書代替。 四、執行費用之負擔(行政執行法第25條) 條文要旨:有關本法所需費用之徵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另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本條分兩個層次理解: 原則上不收執行費。 只有「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負擔者是義務人,不是行政執行署、法務部或內政部。 項目規定說明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不另徵收執行費,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義務人負擔的範圍是「必要費用」,不是「全部費用」。 代履行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代履行是由執行機關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為履行,費用向義務人收取。 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舊稱行政執行處)執行怠金經催繳逾期不繳,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程序執行。 即時強制不徵收執行費用即時強制是為阻止犯罪或危害所採取的立即措施,並非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執行,因此不徵收執行費用。 五、協助執行(行政執行法第6條) 執行機關於必要時,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注意協助執行規定在第6條,執行費用規定在第25條,兩者不要混淆。 項目規定 能否拒絕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不能協助時應附理由即時通知請求機關 協助費用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 區分:協助執行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第6條);強制執行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第25條)。 六、相關重要數據與執行機關 項目正確內容說明 執行時效(第7條)5年(不是3年)自處分或裁定確定之日、或通知限期履行之期間屆滿之日起,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 怠金額度(第30條)新臺幣5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最低額不是1萬元。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機關(第4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不是法院。舊稱「行政執行處」。 行為、不行為義務及即時強制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不移送分署執行。 七、延伸比較:警察進入場所查證身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情形規定 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警察對符合法定要件之人,得實施查證身分 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進入,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因此不得「隨時」進入 與行政執行法第5條比較:執行機關徵得義務人同意者,得於夜間執行;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這兩項敘述都正確。 常考陷阱 陷阱一:把「日出後、日沒前」當成禁止執行時日 判斷關鍵:禁止執行的時日只有「夜間、星期日、其他休息日」三種。日出後至日沒前是日間,可以執行。題目問「非屬」不得執行之時日,就選日間。 陷阱二:「執行人員於執行時不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判斷關鍵:法條明定「應」出示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因此此敘述錯誤。至於「急迫或同意得於夜間、休息日執行」、「日間開始得繼續至夜間」、「必要時得命提出身分證」,這三項都是正確敘述。 陷阱三:「警察得隨時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判斷關鍵: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須於營業時間內為之,「隨時」二字就是錯誤所在。 陷阱四:必要費用的負擔者 判斷關鍵:第25條的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選項如果寫行政執行署、法務部、內政部,都是錯誤。 陷阱五:「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徵收之全部費用由義務人負擔」 判斷關鍵:法條原則是不另徵收執行費,只有「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全部費用」擴大了負擔範圍,所以錯誤。相對地,「即時強制不徵收執行費用」、「代履行費用由義務人負擔」、「怠金逾期不繳納者移送執行(處/分署)執行」都是正確敘述。舊題使用「行政執行處」這個舊稱,不能因此判定該選項錯誤。 陷阱六:協助執行費用「由雙方協議定之」 判斷關鍵:協助費用法定由請求機關負擔,沒有協議空間。「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通知」都是正確敘述。 陷阱七:綜合題的數字與機關錯誤 金錢給付義務「由法院執行」:錯誤,應由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執行。 時效「3年」:錯誤,應為5年。 怠金最低「1萬元」:錯誤,應為5千元,最高30萬元。 「行政執行應作成執行筆錄,但即時強制有急迫情形,得以報告書代之」:正確。 記憶口訣 【時間】夜、日、休不執行;急迫、同意可例外;日間開始延夜間;執行人員必亮證。 【文書】執行必有筆錄,即時急迫報告書。 【費用】原則不收執行費,必要費用義務人;即時強制不收費;協助費用請求機關付,不協議。 【數字】時效五年,怠金五千到三十萬,金錢給付歸分署。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10 行政執行法第 5 條第 1 項所稱不得行政執行之時日,下列何者非屬之?(A)日出後、日沒前 (B)夜間 (C)星期日 (D)休息日
  2. 15 警察或執行機關對場所之進入,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與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警察於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實施查證...
  3. 9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行政執行之時間及方式何者有誤? (A)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得於夜間、星期...
  4. 5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執行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由法院執行之 (B)行政執行之時效為 3...
  5. 9 依行政執行法第 25 條之規定,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下列何者負擔之? (A)行政執行署 (B)法務部 (C)義務人 (D)內政部
  6. 24 依行政執行法,執行機關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B...
  7. 6 行政執行有關費用之徵收,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即時強制不徵收執行費用 (B)代履行之費用,由義務人負擔 (C)金錢給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