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群體決策的主要優點:資訊與觀點較多元、方案較豐富,並有助於提高決策接受度與正當性。 辨認群體決策的常見缺點:耗時、決策效率較低、較不易凝聚共識,以及可能出現群體迷思。 理解腦力激盪法的目的在於提高創造力,關鍵是自由發想、暫緩批評及鼓勵大量構想。 比較名目群體技術與德菲法:前者先獨立構思,再依程序分享與評選;後者以匿名書面意見及多回合回饋進行整合,適用於不易面對面溝通的情境。 腦力激盪法、名目群體技術與德菲法都屬於激發群體創造力、改善群體決策的方法。 核心觀念 一、群體決策的特性:資訊較多,協調也較難 群體決策是由多位成員共同參與問題分析、方案提出與選擇的過程。成員具有不同經驗、專業與立場,能補充個人認知的不足,但也增加溝通與協調的負擔。因此,不能把「參與人數較多」直接等同於「決策一定較快、較好」。 面向常見特性作答關鍵 資訊與方案可彙集較多資訊、知識與不同觀點,提出較多替代方案。資訊較完整是優點,但不保證最後必然選出最佳方案。 接受度與正當性參與者較能理解決策理由,通常有助於提高接受度與正當性。「決策正當性較低」不是群體決策的常見特性,方向相反。 效率討論、協調與整合意見需要時間,決策效率通常較低。注意「耗時較多」與「效率較低」方向一致。 共識形成成員目標、利益及判斷不同,常較不易凝聚共識。多人參與不代表意見自然一致。 互動風險可能受到少數強勢成員主導,或因從眾壓力產生群體迷思。有討論程序,不代表每個人都能充分表達不同意見。 效率與品質必須分開判斷。群體決策可能因資訊較豐富而提升決策品質,卻同時因討論時間較長而降低效率。「效果可能較佳」與「效率通常較低」可以同時成立。 二、群體迷思:為求一致而忽略合理質疑 群體迷思是指成員過度追求一致與和諧,因而壓抑異議、減少批判思考,未充分評估方案缺點及其他可能選擇的現象。例如,成員即使察覺方案有問題,也可能因不願破壞氣氛而保持沉默,形成表面一致。 「不易凝聚共識」與「容易出現群體迷思」並不矛盾。前者是成員差異造成協調困難;後者是在特定互動壓力下,成員為了維持一致而不敢提出異議。兩者都是群體決策可能面臨的問題,並非每次都會同時發生。 為了降低群體迷思、強勢成員主導等問題,管理上發展出各種改善群體決策的技術,常見者包括腦力激盪法、名目群體技術與德菲法。 三、腦力激盪法:先求構想,再做評估 腦力激盪法(brainstorming)是為了提高創造力、產生多元構想而設計的方法。透過自由聯想與成員相互啟發,擴大可能方案的範圍;其目的不是提高智力、注意力或反應力。 暫緩批評:在構想產生階段,不急著批判、否定或評價,以免成員不敢發言。 鼓勵自由發想:容許新奇、跳脫慣例的想法,避免過早以現實限制排除可能性。 重視構想數量:先提出較多想法,增加發現有用方案的機會。 鼓勵結合與改進:可延伸他人的構想,將不同想法重新組合。 「暫緩批評」是將構想產生與方案評估分開,並非永遠不評估。發想完成後,仍須依目標、資源與可行性篩選方案。 四、名目群體技術:先獨立思考,再結構化整合 名目群體技術是一種結構化的群體決策方法。成員先各自安靜思考並寫下構想,再依序提出,經澄清後,以個別評分或排序等方式整合偏好。它透過程序安排,降低自由討論時強勢成員主導或部分成員無法發言的問題。 「名目」不表示只有名義上的團體、完全沒有互動;其特色是保留個別獨立構思,再進行有秩序的分享與評選。名目群體技術也可用來激發群體創造力。 五、德菲法:匿名書面、多回合回饋 德菲法又稱德爾菲技術(Delphi technique),是一種結構化的群體參與及決策技術,屬於改善群體決策的方法。由主持者透過問卷或其他書面形式,匿名蒐集參與者意見,再將整理結果回饋,讓參與者重新考量與修正判斷,經多回合逐步整合意見。 匿名表達:參與者不以具名方式向其他成員表達意見,有助於減少身分、地位與人際壓力的影響,降低強勢者主導與群體迷思。 書面蒐集:不必把所有參與者集中在同一地點進行面對面討論。 反覆回饋:主持者彙整意見後回饋,參與者可參考整體資訊修正原先看法。 適用情境:當面對面溝通不容易,卻需要蒐集許多人(專家)的意見時,特別適用。 德菲法也可用於創意激發、預測與方案研議。它有助於整合判斷,但不保證所有人必然完全同意,也不保證結果一定正確;且因需多回合往返,通常較為耗時。 六、三種技術的辨識重點 方法主要辨識線索是否面對面功能重點 腦力激盪法自由聯想、暫緩批評、鼓勵大量構想。是,成員互動討論擴大創意與替代方案。 名目群體技術先獨立書寫,再依序分享、澄清與個別評選。是,但限制自由討論兼顧獨立思考與有程序的意見整合。 德菲法匿名、書面、多回合、彙整回饋。否,成員不必見面在不易面對面溝通時蒐集並整合意見。 三者都可作為激發群體創造力的方法。判斷時不能因名目群體技術具有評選程序,或德菲法常用於預測,就排除其創意激發功能;選項出現「以上皆是」時要特別留意。 常考陷阱 「群體決策的正當性較低」:參與及意見交流有助於提高正當性與接受度,此敘述方向被顛倒,不是群體決策的常見特性。 「人多力量大,所以決策效率較高」:人多可增加資訊,卻也增加協調時間;群體決策的效率通常較低。 「群體決策容易形成共識,因此不會產生迷思」:共識常不易形成;即使表面一致,也可能是壓抑異議的群體迷思。 「腦力激盪的目的在提高智力、注意力或反應力」:應抓住「創造力」與「多元構想」兩項關鍵。 「腦力激盪應立即淘汰不切實際的意見」:發想階段應暫緩批評,評估留待後續進行。 「德菲法必須面對面、公開具名討論」:與其匿名、書面、可不面對面進行的特色相反。 「德菲法適用於成員容易聚集面對面溝通時」:正好相反,德菲法適用於面對面溝通不易、卻需蒐集多人意見的情境。 「只有腦力激盪能激發創造力」:名目群體技術與德菲法也具有此功能。 記憶口訣 群體決策:「資訊多、認同增;耗時久、共識難、防迷思。」 腦力激盪:「先求多、暫不批、自由想、再合併。」 名目群體:「先寫、輪說、澄清、評選。」德菲法:「匿名書面、多回回饋、不必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