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以「產品是否改變、促銷是否改變」辨認國際行銷策略,尤其掌握產品調適與溝通調適的差異。 掌握海外市場進入模式的基本順序:進出口 → 授權 → 契約生產 → 合資 → 獨資子公司(直接投資)。一般而言,越往後資源投入越多、控制程度越高,承擔的風險也越大;進出口風險最低。 區分授權許可、契約生產、管理契約、合資與策略聯盟,從合作雙方提供的資源及合作方式判斷;併購不屬於這類國際企業合作方式。 辨識策略聯盟的利益與隱憂:分攤成本和風險、共享技術與經驗,但合作夥伴也可能成為競爭對手。 核心觀念 一、國際行銷:先分開觀察產品與促銷 企業將商品銷往海外,必須考慮當地的使用環境、文化、消費偏好與需求。判斷策略時,應分別檢查產品本身是否調整,以及促銷或溝通方式是否調整。促銷調適著重廣告內容、訴求、訊息表達等溝通安排,不能只因為銷售地點移到國外,就認定產品或促銷已經調適。銷往國外市場的產品與促銷調適策略共有五種: 策略產品促銷/溝通判斷關鍵 直接延伸維持原有產品維持原有促銷把原有產品與溝通方式原封不動延伸至海外。 產品調適配合當地需求改變維持原有促銷只改產品,促銷不變。 溝通調適維持原有產品配合當地市場改變只改溝通,產品不變。 雙重調適改變改變產品及促銷都配合當地市場調整。 產品創新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依新產品及市場需求安排重點在開發新產品,不能僅以促銷有無改變判斷。 產品調適是在既有產品基礎上,調整口味、規格、功能等,以配合當地情況或偏好;例如保留原有廣告訴求,但調整食品口味。題目描述「促銷不變,但改變產品以配合當地的情況或偏好」,即為產品調適。溝通調適則保留產品,改用符合當地文化的廣告內容或訴求。兩者的判斷關鍵,是實際改變的對象。 產品創新與產品調適不可混為一談。既有產品因應當地偏好而修改,屬於產品調適;為市場需求另外開發新產品,才是產品創新。五種策略也不是單純的二乘二表格,因為產品創新另外涉及新產品開發。 二、海外市場進入模式:投入、控制與風險 國際化可透過跨國交易、契約合作、共同投資或自行設立海外事業進行。資源投入與控制程度由低到高的常見順序為:進出口 → 授權 → 契約生產 → 合資 → 獨資子公司,風險也隨之遞增。 模式主要特徵投入、控制與風險 進出口透過跨國商品交易參與海外市場,不在當地設立營運事業。投入最少、控制較低,風險最低。 授權(含加盟)依契約允許他方使用技術、商標、專利或經營模式,收取權利金或加盟金。不必自行建立完整海外營運體系,但對被授權者的控制有限。 契約生產委託當地企業依約代為製造產品。可借用當地產能,對生產品質與流程須透過契約管控。 合資與當地夥伴共同出資並持有事業股權。共同投入資金、分擔風險,也須分享控制權。 獨資子公司(直接投資)母公司持有全部股權(100% 子公司),自行在當地設廠或經營。投入與控制程度最高,經營風險主要由母公司承擔,風險最高。 選項中若同時出現進出口、合資、策略聯盟、授權/加盟、設立採購辦事處或 100% 子公司,比較一般國際化步驟的風險時,應掌握進出口風險最低。設立海外採購辦事處仍涉及當地據點、人員與管理投入,不能只因規模小,就判定其風險低於進出口。 此排序是相對比較,並非宣稱進出口完全沒有風險。進出口仍可能面臨交易、匯率或運輸等風險;答題時應比較各模式的相對投入與風險,避免把「最低」誤讀為「沒有」。 三、國際企業合作:辨認交換的資源與權利 國內外企業可依技術、權利、資金(以及管理能力)的不同進行合作。行銷教材常把下列方式歸為廣義的「合資(共同合作)」進入方式,介於單純進出口與直接投資之間: 授權許可:授權者允許合作企業使用約定的技術、商標、專利等權利,並依契約取得報酬。核心是權利的使用許可,並不移轉企業所有權。 契約生產:委託其他企業依約製造產品。核心是生產分工,不必共同出資成立公司,也不等同單純授權使用商標。 管理契約:一方依約提供管理知識、管理服務或經營能力,並收取報酬,例如國際飯店集團替當地業主經營飯店。提供管理服務不代表必須持有對方股權。 共同持股的合資:合作雙方共同出資,透過股權關係共同經營事業,分享利益、風險與控制權。 併購是由一方取得另一企業的所有權或控制權並加以整合,屬於所有權的移轉,而非雙方各自保有獨立地位、依技術、權利、資金分工的合作。因此題目問「何者不是企業的合作方式」,而選項為併購、授權許可、契約生產、合資或管理契約時,答案為併購。這不表示併購不能用於國際化,只是它不屬於此處所稱的合作方式。 四、策略聯盟:共享資源,也存在競合關係 策略聯盟是企業為特定策略目的建立合作關係,合作企業通常仍維持各自的獨立性。聯盟可協助企業共同分擔經營成本和風險,分享技術、經驗與資源,產生互補綜效。 聯盟的隱憂在於雙方利益未必一致,合作過程也可能使對方學到技術與經營能力,日後成為競爭對手。因此,看到「共同分擔經營成本和風險、共享技術和經驗綜效,但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完整描述,應辨認為策略聯盟。 比較策略聯盟合資授權直接投資 是否共同出資不一定是,有股權關係否否,自行出資 合作重點共擔成本風險、共享技術經驗共同經營一個事業單向提供權利,收取權利金自行經營,無合作夥伴 辨識線索「夥伴可能變對手」「共同出資、持股」「使用技術、商標」「設廠、100% 子公司」 常考陷阱 把產品改變誤判為溝通調適:先找出改變的對象。產品改、促銷不改,是產品調適;產品不改、促銷改,才是溝通調適。 看到「改變產品」就選產品創新:配合當地口味或情況修改既有產品,仍屬產品調適;開發新產品才是產品創新。 把「完全控制」當成「風險最低」:100% 子公司雖控制權最高,也須自行承擔最多投入與經營風險,是風險最高的選項。 把授權/加盟、策略聯盟或採購辦事處選為最低風險:這些方式仍涉及契約、合作夥伴或當地據點,一般比較中進出口才是最低風險選項。 把併購當成合作方式:授權許可、契約生產、管理契約、合資都是依技術、權利、資金分工的合作;併購是所有權的取得與整合,「不是合作方式」的題目選併購。 看到分擔風險就直接選合資:應繼續看有無共同出資、股權等線索;若強調共享技術經驗與「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策略聯盟更符合描述。 記憶口訣 「產改促不改,產品調適;產不改促改,溝通調適;兩者都改,雙重調適;兩者不改,直接延伸;另開新品,產品創新。」 「進、授、契、合、獨:投入漸增,控制漸強,風險漸高。」依序記住進出口、授權、契約生產、合資、獨資子公司;進出口風險最低。 「授、契、管、合是合作,併購是買下不算合作。」 「聯盟共擔共享,也防夥伴變對手。」連結策略聯盟的合作利益與競爭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