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就業安全制度
(一)其是否有權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理由為何? (10 分)
(二)雇主是否應為之提撥勞工退休金,理由為何?(5 分)
(三)如果雇主關廠歇業,政府機關得否將之遣送出國?法令如何規定? (10 分)
(一)如果雇主對其「扣留證件」,是否已構成勞動基準法第 5 條之強迫勞動?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的看法為何?(10 分)
(二)其就職期間,是否仍受就業保險法第 5 條參加就業保險的限制,理由為何?(10 分)
(三)其就職期間,雇主是否應為之提撥勞工退休金,理由為何?(5 分)
(一)就業保險法有關的規定為何?是否為自願/任意保險的設計?(10 分)
(二)從事 1 份工作的部分工作時間勞工,其參加就業保險之投保薪資如何量定?(5 分)
(三)依據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目前的函釋,從事 2 份以上工作的部分工作時間勞工,如果非擇一參加就業保險,其月投保薪資是否應併計?如果同時非自願離職,是否得請求保險人分別核發失業給付?(10 分)
(一)雇主得否與其簽定定期僱傭契約?此是否牴觸勞動基準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而無效?(10 分)
(二)如果求職者懷疑是因為年齡因素未被僱用,是否有權要求雇主給予解釋或說明?理由為何?有無法律規定?(10 分)
(三)如果證明其受到年齡歧視,得否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理由為 何?(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