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關於監察委員之提名及同意,下列何種行為違憲?
(A)立法院在監委任期屆滿後,不同意監委人事案
(B)立法院在監委任期屆滿前,不行使同意權
(C)立法院制定法律規定,監委任期至次屆監委任命就職之日止
(D)總統在監委任期屆滿後,不行使提名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4), B(152), C(139), D(322), E(0) #3866389

詳解 (共 7 筆)

#7346621
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2007年)重點在於確立總統與立法院在「監察委員人事提名與同意權」上均負有憲法義務。總統消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審查,導致監察院無法行使職權,皆屬違憲,破壞憲政完整。
49
0
#7347039
釋字第632號
為使監察院之職權得以不間斷行使總統於當屆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前,應適時提名繼任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應適時行使同意權,以維繫監察院之正常運行。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引發本件解釋之疑義,應依上開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理。
(來源:憲法法庭
ㅤㅤ
我的解法是:監委屆滿前還能行使監察權,屆滿後就需要新一批上架,如果總統不提名or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會導致無人行使監察權。所以B不會讓監察院停擺,但D會。
20
0
#7357205

釋字第 632 號的核心

這號解釋確立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憲法設置的機關,不能因為政治爭議而「關門」或「空轉」。

1. 監察院的憲法地位

監察院是憲法所設置的五院之一,擁有彈劾、糾舉、審計等重要權限。如果監察院完全沒有監委,這些憲法功能就會徹底喪失。

2. 總統與立法院的義務

  • 總統的義務: 必須「及時」行使提名權。如果監委任期屆滿,總統卻一直不提名(如選項 D),就會導致監察院無法運作,這被認定為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 2 項

  • 立法院的義務: 同樣地,總統提了名,立法院卻「消極不開會、不審議、不行使同意權」,導致監院停擺,這也是違憲的。

3. 憲政機關的忠誠義務

大法官認為,憲法賦予總統提名權、立法院同意權,是為了讓憲法機關能「持續運作」。任何一方消極不行使權力導致機關空轉,就是違反憲法忠誠義務

 

  • (A) 不同意人事案: 這是立法院的權限。立法院可以投票反對某個特定的人選,這叫「行使同意權」。只要有開會投票,就算全數不同意,總統就得再提新人選,機關不至於永久停擺。

  • (B) 不行使同意權: 在 632 號解釋中,如果立法院是「消極、刻意」地完全不審議、不行使,這其實也是違憲的。但在這份考卷的標準答案中,(D) 總統的不行使提名權是更直接的源頭違憲行為。

  • (C) 法律規定: 這涉及監委任期的技術性規定,雖然在實務上可能會有爭議,但在 632 號解釋的核心論點中,重點在於「提名」與「同意」這兩個行為不能消極。

4
0
#7346933
  依 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
(共 28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2
#7350073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總統在監委任期屆滿後,不行使提名權

解析:

1. 核心字號:釋字第 632

這號解釋是關於「監察院停擺」的憲政爭議。大法官明確指出,監察院是憲法所設置、維繫國家憲政體制正常運行的國家憲法機關,其存續與運作是所有憲法機關的義務。 

2. 關鍵考點拆解:提名與同意的義務性

  • 提名權與同意權的本質: 大法官認為,總統的「提名權」與立法院的「同意權」,不僅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更是一項「憲法義務」
  • 違憲行為認定:
    • 總統端(消極不提名): 總統若消極不為提名,導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功能受損,即屬違憲
    • 立法院端(消極不行使): 立法院若消極不行使同意權(例如無限期杯葛、暫緩編列議程),亦屬違憲
  • 合憲行為(積極行使): 立法院若積極行使同意權,即使最終決定是「不同意」,也已經履行了義務,這部分是合憲的(因為不同意是制衡的展現)。 

3. 選項解析

  • (A) 立法院不同意人事案: 合憲。立法院有審查權,可以行使制衡,投下反對票並不違憲。
  • (B) 在任期屆滿「前」不行使: 雖然 632 號強調應「適時」行使以維繫不間斷,但最嚴重的憲政破壞點在於「導致監察院不能行使職權」,通常實務與考題重點在於「消極不行使」導致的實質停擺
  • (C) 監委任期法律規定: 監委任期受憲法保障(任期 6 年),雖然此敘述有疑慮,但非釋字 632 號處理的核心違憲樣態。
  • (D) 總統不行使提名權: 違憲。這直接違反了總統必須適時提名以維繫憲法機關運作的義務。 

【提點】 釋字 632 號的精髓在於:「可以不同意人選,但不能不處理案件」

  • 總統:不提名 = 違憲。
  • 立法院:消極不審查 = 違憲;認真審查但全部否決 = 合憲。 

Google Gemini

2
0
#7349097

這是時事題,總統和各政黨在大亂鬥,目前尚未解決。就算違憲也沒差,根本不會怎樣。


只要搞到監察院無法運作就違憲。

1
0
#7350889
這題考的是關於憲法機關「權力分立與制衡...
(共 9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 (共 5 筆)

私人筆記#8004264
未解鎖
總統消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
(共 1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8005176
未解鎖
11.         11 依司法...

(共 1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私人筆記#8016429
未解鎖
司法院 釋字第 632 號 解釋文:…為...
(共 2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8009809
未解鎖
解析: 1. 核心字號:釋字第 6...
(共 7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8025685
未解鎖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這題的...
(共 5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