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王小明上課一直滑手機,老師擔心影響學習,對王小明調整座位並要他口頭
道歉,只是王小明仍然再犯,這次老師暫時保管他的手機並要求王小明當天
下午連續站立反省 3 小時。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這些處置做
法,下列何者構成違法處罰?
(A)口頭道歉
(B)調整座位
(C)暫時保管手機
(D)站立反省3小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11), C(98), D(2861), E(0) #1868293
統計: A(18), B(11), C(98), D(2861), E(0) #1868293
詳解 (共 5 筆)
#7372315
答案是 (D) 站立反省3小時。
正確選項解析
- ⭕ (D) 站立反省3小時:構成違法處罰。根據教育部最新修正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3點(一般管教措施)規定,教師雖可要求學生「站立反省」,但設有極為嚴格的時間紅線:「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二小時」。 題幹中老師要求王小明「連續站立反省3小時」,不僅大幅超越了單次一堂課(約40-50分鐘)的限制,也超出了每日累計2小時的法規上限,在法律上會被直接判定為過度侵害學生身體自主權的「違法處罰(體罰)」。
其他錯誤選項解析(皆屬於法規允許之合法一般管教措施)
根據法規注意事項第23點規定,以下三種處置均屬教師正當的輔導管教權限:
- ❌ (A) 口頭道歉:屬於法規第1款之「口頭糾正」或要求學生自我反省之合理範圍,並未違法。
- ❌ (B) 調整座位:屬於法規第3款之「調整座位」,是教師為了維護課堂教學秩序、避免學生分心(滑手機)所擁有的基本班級經營權限。
- ❌ (C) 暫時保管手機:屬於法規第8款之「暫時保管學生自備物品,有危害學習權益或安全之虞者」。小明因上課一直滑手機影響學習,教師在其再犯時「暫時保管(當天下午放學歸還)」,完全符合正當管教之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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