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何者不在「學校應於七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之規範之內?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B)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
(C)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D) 疑似知悉校園性侵害事件而未通報,致事件再度發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91), B(239), C(2597), D(795), E(0) #3112357

詳解 (共 10 筆)

#5855477

(A)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已經過調查屬實,『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學校可依相關法規及規定處理之,毋須再行召開校事會議。

171
2
#6030704
ㅤㅤ
教育部於109年6月28日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辦法中的「校事會議」,是用以調查、輔導、審議疑似不適任教師案件的機制,取代原本《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中察覺期、輔導期和評議期的處理機制。案件經「校事會議」調查、輔導、審議後,後續處理為:移送教評會、考核會或結案。
ㅤㅤ
校事會議簡單來講就是調查與處理教師的案件!
ans6030704-65d370e87d43f.jpg
教師法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之必要。(題幹)
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三、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之必要。
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之必要。
教師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已經確定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了,所以校事會議不用調查了!
ㅤㅤ
96
1
#5840837
試題疑義1.本題答案選項「(A)...
(共 2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0
0
#5879635
疑義回覆:
47
0
#5841528
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前條第一項之申請或檢舉後,除有前條第二項所定事由外,應於三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46
0
#5837290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
(共 2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2
4
#6320026
第二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共 1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836270
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疑似有第二條第四款...
(共 5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6624192
答案:(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共 2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7372550
為什麼 (A) 不在校事會議的七日內規...
(共 8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6919271
未解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
(共 1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私人筆記#7909516
未解鎖
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規範 ...
(共 1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私人筆記#7050961
未解鎖
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
(共 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