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我國為落實地方自治,制定了《地方制度法》,而根據該法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的權限?
(A)市政府針對新冠肺炎確診者進行疫調並公布,提醒市民注意
(B)為彌補地方財政困難及充實地方建設,市長宣布課徵市長稅
(C)為保障市民健康與食品安全,市長可宣布禁止他國食品進口
(D)市長為充實醫療人力,宣布放寬認定市立醫院醫護人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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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31), B(304), C(86), D(249), E(0) #3116454
統計: A(2831), B(304), C(86), D(249), E(0) #3116454
詳解 (共 4 筆)
#5902667
(B) 為彌補地方財政困難及充實地方建設,市長宣布課徵市長稅→應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始得課徵
(C) 為保障市民健康與食品安全,市長可宣布禁止他國食品進口→應由中央衛福部決定
(D) 市長為充實醫療人力,宣布放寬認定市立醫院醫護人員資格→應由中央衛福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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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2437
| A) | 市政府針對新冠肺炎確診者進行疫調並公布 | 符合 | 屬於「衛生管理」之地方自治事項,並有《傳染病防治法》之授權。 |
| (B) | 市長宣布課徵「市長稅」 | 不符合 | 違反「租稅法律主義」,地方政府無權創設法律所未規定之新稅。 |
| (C) | 市長宣布禁止他國食品進口 | 不符合 | 涉及「國際貿易政策」,係屬中央專屬權限,地方不得自行立法禁止。 |
| (D) | 市長宣布放寬市立醫院醫護人員資格 | 不符合 | 醫事人員之資格標準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地方不得擅自放寬。 |
✅ (A) 正確選項:地方政府的防疫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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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事項範疇: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9款第1目及第19條第9款第1目規定,「直轄市衛生管理」及「縣(市)衛生管理」均屬地方自治事項。新冠肺炎的疫調與確診者通知,即屬於衛生管理的具體執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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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授權明確:《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5款亦規定,主管機關(包含地方主管機關)對疑似傳染病病人,得「限制或禁止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這肯定了地方主管機關在執行防疫措施時的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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