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得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百分之幾?
(A)百分之三十五
(B)百分之三十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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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554), C(55), D(62), E(0) #3977487

詳解 (共 3 筆)

#7458173
答案:(B) 百分之三十 ✅ 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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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7507
ㅤㅤ 簡易人壽  資金 與 資本 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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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7554
正確答案是 (B) 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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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白話文解釋)
這條法律是在規範:中華郵政要把郵政壽險的「資金」借給政府做大建設時,政府設定的最高金額上限(防火牆)。
我們可以用日常生活的概念來拆解:
  1. 什麼是「資金總額」?

    • 中華郵政賣保單給全台灣的民眾,會收到非常龐大的保費(例如總共累積了 1 兆元),這整桶錢就是「資金總額」。

  2. 什麼是「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

    • 政府在蓋高鐵、蓋捷運、蓋港口、進行大型都市更新時,需要跟銀行借非常多錢(這就叫融資)。因為中華郵政手上這桶保費金額很大,所以政府允許中華郵政扮演「銀行」的角色,把錢借給這些國家大建設。

  3. 為什麼要限制「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

    • 為了分散風險、保護保戶。 保險公司的首要任務是「當保戶出事時,必須有錢賠給保戶」。

    • 如果把這桶錢的 50% 或 80% 通通借給公共建設,萬一國家建設因為某些原因卡關、虧損、短時間內還不出錢,當保戶要請領保險金時,郵局就會面臨發不出錢的危機。

    • 因此,法律嚴格規定:拿去借給重大公共建設的錢,最多只能佔整桶保費的 30%(3成),剩下的 70% 必須存放在更安全的地方,或是做其他分散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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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依據
根據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8 條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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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四、配合政府政策,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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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壽險的「資金」絕大部分都是民眾辛辛苦苦繳的保費。
既然是民眾的錢,為什麼中華郵政有權利、甚至被法律允許拿去投資重大公共建設呢?這背後有三個非常核心的關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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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了「幫民眾賺利息」(保險的運作本質)
民眾買保單,尤其是儲蓄險或養老險,期望的是幾年後可以領回一筆比定存更高的滿期金。
  • 如果中華郵政只是把幾千億的保費鎖在金庫裡一動也不動,那它就沒有任何收入,未來根本付不出承諾要給保戶的利息與理賠金。

  • 因此,在保險的商業邏輯下,民眾繳保費的同時,等同於「授權並委託」保險公司在合法範圍內把這筆錢拿去投資,用「錢滾錢」的方式來支付未來的理賠金與滿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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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家背書」與法律的嚴格規範
雖然中華郵政有權利投資,但並不代表它可以像賭博一樣亂花。
  •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8 條就是政府訂下的法規:它允許中華郵政投資「重大公共建設」,是因為相較於高風險的股票或新創公司,國家的公共建設(如高鐵、捷運、電力設施)雖然賺錢慢,但背後有政府的信用做擔保,風險極低、收益穩定,非常符合壽險資金需要安全、長期的大原則。

  • 而且法律同時設定了「最多只能拿30%」的防火牆,確保資金不會過度集中在同一個籃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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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益性與大眾雙贏(政策任務)
中華郵政本身是國營事業(100% 國家持股),它除了幫保戶賺錢,還肩負著社會責任。
  • 民眾的錢與其借給大財團炒房,不如透過中華郵政這個平台,把錢融資給捷運、高鐵等建設。

  • 這樣一來,民眾的保費得到了穩定的利息收益,國家有了建設的資金,全民也能享受到更好的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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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一種「取之於民、用之於大眾」的雙贏循環。

簡單來說:他們有權利拿去用,是因為「保戶需要它去投資賺錢」;而之所以選擇公共建設,是因為「政府認定這是一條既安全、又能造福社會的投資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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