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老年給付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年滿 60 歲,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B)年滿 60 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 15 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C)請領老年給付者,不用辦理離職退保
(D)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將來預計提高至 65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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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 B(1024), C(7427), D(503), E(0) #1328687

詳解 (共 10 筆)

#2273189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A)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B)

第3項: 

 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辦理離職退保。(C)

第5項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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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131

請領老年給付者,辦理離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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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772

3F你說的那個是勞退新制(60歲) 這題在說勞保(51年次以後出生要65歲才能領了)

http://www.bli.gov.tw/sub.aspx?a=r4OVMvLgW34%3d

第58條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 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 十五歲為限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 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 十五歲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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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736
第五十八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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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34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老年給付
 
A. 第1項第1款
B.           第2款
C. 第3項
 →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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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5803
而且辦理請領過  不得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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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390
前幾天看報紙好像保險年資滿15 60歲也可以一次跟年金任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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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508

請問D的法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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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7500
(C)請領老年給付者,不用辦理離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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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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