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據現行《教師法》之規定,教師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並負有義務。下列哪兩項是教師之義務?甲、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乙、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丙、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丁、有關其個人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A)甲丙(B)甲丁(C)乙丙(D)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