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 利用,但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例外允許的情形?
(A)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且未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B)為商業行銷之目的,經主管機關報備後即可蒐集
(C)公務機關基於犯罪預防目的進行學術研究,且資料無法識別特定當事人
(D)法律有明文規定可以蒐集該類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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