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A 國人甲移居 B 國,多年後在 B 國定居、結婚生子並歸化為 B 國人,但並未放棄 A 國國籍。由 於甲在我國持有大量資產,其後甲因意外身故,其繼承人針對甲在我國之遺產分配有所爭執,遂 在我國提起訴訟,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應適用我國法
(B)應適用 A 國法
(C)應適用 B 國法
(D)應由法官就我國法、A 國法與 B 國法中,擇一關係最切之國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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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3), C(4), D(3), E(0) #3962351
統計: A(12), B(3), C(4), D(3), E(0) #3962351
詳解 (共 1 筆)
#7656653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但依中華民國法律中華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在中華民國之遺產繼承之。
>中華民國疑有財產>依適用法律無人繼承>依中華民國法律(59條)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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