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有關警勤區之劃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轄區不得跨越村(里)自治區域
(B)轄區不得分割村(里)自治區域
(C)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
(D)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
(E)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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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91), C(255), D(260), E(258) #3833072
統計: A(63), B(91), C(255), D(260), E(258) #3833072
詳解 (共 2 筆)
#7363930
第 6 條
警勤區依下列規定劃分:
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上警勤區。
二、依人口疏密,以2000人口或500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
前項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
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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