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列何者不是DSM-5對精神疾病的定義?
(A)造成認知上的顯著困擾
(B)造成情緒調節障礙
(C)嚴重影響社交活動
(D)導致個人與社會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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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182), C(31), D(493), E(0) #3132130

詳解 (共 4 筆)

#6032613
答案為(D)   因為根據DSM-V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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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4136
根據大本DSM-5 p.20
選項ABC  「精神疾病特徵為個人在認知、情緒調節emotion regulation或行為behavior中有臨床顯著的困擾disturbance...」
選項D錯   「....社會脫序行為(如正式、宗教或性方面)和基本上介於社會與個人的衝突不是精神疾病,除非上述脫序或衝突造成個人功能障礙dys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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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2255
  • (D) 為什麼是正解(不是精神疾病的定義)? 根據 DSM-5 的官方定義排除條款:單純的社會偏差行為(例如:政治、宗教或性),以及『主要發生在個人與社會之間的衝突(conflicts that are primarily between the individual and society)』,都不算是精神疾病。 除非這個衝突是源自於個體本身的心理、生理功能受損。這是為了避免精神醫學被當作「打壓異己」或「控制社運人士/政治犯」的工具。單純與社會體制衝撞,絕對不能被定義為精神疾病。
  • (A) 造成認知上的顯著困擾(B) 造成情緒調節障礙: 這兩者都是 DSM-5 定義精神疾病的「核心症狀」。DSM-5 明確指出,精神疾病是一種症候群,其特徵為個體的「認知 (cognition)、情緒調節 (emotion regulation) 或行為 (behavior)」出現臨床上顯著的障礙。
  • (C) 嚴重影響社交活動: 這是 DSM-5 定義精神疾病的「結果/嚴重度標準」。這些認知或情緒的障礙,通常必須伴隨著在「社交 (social)、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中顯著的痛苦或功能受損(失能),才能被診斷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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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8609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精神疾病的定義核心在於個人內在的失功能,包含認知、情緒調節或行為上的困擾,並造成苦惱(Distress)或功能減損(Disability)。選項 (A)、(B)、(C) 均涵蓋於其定義的面向內;而「導致個人與社會的衝突」屬於人際適應或社會政治層面的摩擦,並非判斷精神疾病的臨床必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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