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某政府機關在採購高科技產品時,不經過公告程序,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此屬於政府採購法中所定義的
那一種招標方式?
(A)選擇性招標
(B)資訊性招標
(C)限制性招標
(D)比價式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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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6), B(38), C(2697), D(29), E(0) #3151441
統計: A(646), B(38), C(2697), D(29), E(0) #3151441
詳解 (共 6 筆)
#5944030
政府採購法
第 18 條
1.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2.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
3.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4.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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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7870
限制性招標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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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邀请一家厂商议价:这正是题目中描述的情况。当采购标的具有特殊性(例如,拥有专利或独家制造的商品),或经过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机关就可能采用这种方式,直接与一家厂商进行价格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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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两家以上厂商比价:同样是不经公告,但会邀请两家或以上的厂商前来报价,以“比价”方式决定由谁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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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例如,在公开招标时,若因未达法定家数而流标,也可当场改为限制性招標进行议价。
❌ 其他选项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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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選擇性招標:这是一种须以公告方式预先对厂商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方式,与“不经公告”的描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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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資訊性招標:《政府採購法》中并无此招标方式,属干扰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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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比價式招標:同样非《政府採購法》定义的招标方式。“比价”只是限制性招標中邀请多家厂商时的一个具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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