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有關國土計畫法規定有關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國土計畫擬訂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 40 日及舉行公聽會
(B)國土計畫經核定後,擬訂機關應將計畫函送各有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
所分別公開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 60 日
(C)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使用許可之申請後,除屬須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之填海造地案件
者外,經審查符合受理要件者,應於審議前將其書圖文件於申請使用案件所在地鄉(鎮、市、區)
公所公開展覽 30 日及舉行公聽會
(D)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人民或團體得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主管機關應於公開展覽期滿之日起 15
日內彙整人民或團體意見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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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128), C(634), D(84), E(0) #2105640
統計: A(54), B(128), C(634), D(84), E(0) #2105640
詳解 (共 3 筆)
#4371263
【簡易判斷國土計畫法公開展覽及公聽會】記得除了三十天的即可....
√ 因擬訂或變更國土計畫需進入私有地時,七日前 通知其所有權人。
國土計畫擬訂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
√ 經核定後,三十日內公告實施,送至直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公開展覽九十日。
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將使用許可之申請於審議前 將其書圖文件於申請使用案件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
期間,主管機關應於公開展覽期滿起 三十日內彙整人民或團體意見,併同申請使用許可書圖文件報請審議。
許可審議通過 後,公開展覽不得少於三十日。
申請人違反本法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團體得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
√ 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 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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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011
(A)國土計畫擬訂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 40 30日及舉行公聽會
(B)國土計畫經核定後,擬訂機關應將計畫函送各有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 所分別公開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 60 90日 (D)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人民或團體得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主管機關應於公開展覽期滿之日起 15 30日內彙整人民或團體意見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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