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關於涉外民事事件準據法之適用,下列何者應考慮反致?
(A)涉外侵權行為
(B)涉外無因管理
(C)涉外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D)涉外買賣契約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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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3), B(70), C(117), D(750), E(0) #2792266

詳解 (共 4 筆)

#5405520
「反致」基於國際法法理,主要用於處理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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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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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7461
德國對於行為能力、婚姻、夫妻財產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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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9229

一般不考慮反致的情形下,依我國國際私法適用外國法時,即指僅適用外國之實體法。


而有反致之情形,即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涉民法)第六條,依我國涉民法應適用外國法時,此外國法包括外國之國際私法。
因此,可能出現我國法指向外國國際私法,而外國國際私法卻又被轉回我國法;又或者間接經過好幾手轉來轉去,最後又轉回我國法,此即所謂的「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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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21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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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點:反致、涉民6、10I、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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