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 66 歲終生未婚、膝下無子,父母已過世,日前猝逝家中,有二位親兄 弟乙丙多年不往來亦不願處理甲之後事。甲生前預立遺囑,將名下財產 與積蓄共 1,002 萬元留給長期照顧他起居的乾兒子丁。請問:

二、甲租用乙之土地建築房屋,甲已居住近 50 年。乙在日前將土地賣給建商 丙並過戶完畢,丙因此要求甲拆屋還地。請問甲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請 以民法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