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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2:刮痧、拔罐調理 1-50(2026/05/08 更新)#139568(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201-248(2026/05/08 更新)#139567(48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51-200(2026/05/08 更新)#139566(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01-150(2026/05/08 更新)#139565(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51-100(2026/05/08 更新)#139564(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50(2026/05/08 更新)#139563(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衛生與護理類_專業科目(一):生物(B)#139558(4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二):會計學、經濟學#139556(40題)

115年 - 100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考試_工業類:工業配線#139554(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一):商業概論、數位科技概論、數位科技應用#139553(4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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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之董事,利用職務之便,不法侵害第三人權益。請問:法人及董事如何負責? (A)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法人與董事依照代表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D)法人與董事依照受僱人侵權行為的規定,對第三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法人能證明其選任董事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法人不負賠償責任

53.利用131I治療甲狀腺癌病患,有關最大容許耐受劑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的觀念主要 是依據其可能造成身體何種組織毒性訂定? (A)唾液腺 (B)胃黏膜 (C)造血系統(骨髓) (D)膀胱

38.中央機關或上級地方自治機關,將其固有權限內行政事務之一部,交由下級地方自治機關代為辦理, 稱為: (A)權限委託 (B)行政委託 (C)委辦行政 (D)權限委任

7 公司法中關於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無限公司相關規定 (B)有限公司變更章程,應經股東表決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C)有限公司解散時,應有全體股東之同意 (D)有限公司合併時,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8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因業務擴展,有擴建廠房及擴充設備需求,有意向大眾投資人募資。依公司法規定,有關公司對外公開發行股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對外募集股份,仍需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B) A 公司有資產不足抵償債務之情形,惟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仍得對外公開發行 (C) A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 (D) A 公司若最近 3 年皆為虧損,不得公開發行具有優先權利之特別股

17 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 1 月 1 日受僱於乙公司,年薪 100 萬元。由丙擔任 甲之人事保證人,雙方未約定保證期間。甲分別於 110 年、111 年及 114 年 因職務疏失導致乙公司受有損害。乙公司於 115 年 1 月初結算時發現上開 情事,並於同年 2 月初對甲求償,卻發現甲已無資力,因此乙公司於 115 年 2 月向丙請求賠償。依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間之人事保證契約雖未約定期間,但依民法規定,自契約成立之 日起有效期間為 3 年。故丙僅就甲於 110 年至 112 年底前所生之損害負 保證責任 (B)人事保證具有強烈從屬性,只要甲與乙公司間之僱傭關係於 114 年仍存 續,丙之人事保證責任即不因時間經過而消滅 (C)關於甲於 111 年造成之損失,丙之賠償責任應以甲於 115 年請求時之可 得報酬總額為限,而非以損害事故發生年度為準 (D)乙公司對丙之請求權時效為 2 年,應自 111 年損害發生時起算。故乙於 115 年 2 月始向丙請求,其 111 年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