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鐵路動力車與車輛構造及原理(大意)
運轉理論(大意)
警正行政法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圖文傳播科#140131(15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土木科#140130(24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電腦機械製圖科#140129(38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汽車科#140128(29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電機空調科#140127(30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電機科#140126(26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建築科#140125(31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機械科#140124(19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音樂科#140123(19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試題︰資訊科技科#140122(35題)
最新試題
20某校導師發現學生長期缺課,經家訪後得知學生因家庭因素無法穩定到校。導師立即通報相關行政單位,並與輔導教師共同討論後續協助措施。上述教師作法最符合下列哪一項教育法規精神?(A)教師應先確認學生學習成就是否受影響,再決定是否提供後續協助。(B)教師完成通報後,交由行政單位接續處理,避免重複介入。(C)教師應優先要求家長改善家庭狀況,再提供校內支持措施。(D)教師應以學生受教權及最佳利益為優先,並依規定啟動相關支持與協助機制。
19教師於設計探究課程時,先確認學生完成學習後應展現的理解,再據此規劃評量方式及學習活動。上述課程設計理念最符合下列何者?(A)先分析學生的學習需求與課程目標,再整合教學、評量及學習活動的規劃。(B)先確認學生應達成的學習成果,再據以規劃課程內容與學習歷程。(C)先依課程內容規劃教學活動,再透過評量了解學生的學習成效,並適時修正教學。(D)先掌握學生先備經驗與學習表現,再安排適切的教學活動及評量方式。
18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下列有關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功能之敘述,何者最適切?(A)學習重點主要由各領域/科目的重要概念、知識、原理原則及情境脈絡組成。(B)核心素養的滾動圓輪意象,三面九項的核心主要是希望培養主動積極的學生。(C)國小及國中「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單一領域補教教學等四類型課程。(D)依學制劃分為三個教育階段。再依各教育階段學生之身心發展狀況,區分為五個學習階段。
最新申論題
5. 依船員法之規定死亡補償之請領順位?
4. 軍艦在海上,對於航行中之船舶有哪些嫌疑行為可認為是「合理根據」,而得有登臨權?試列舉之。
3. 簡述船舶垃圾之定義。
最新課程
國中會考國文
講師:
yamoltest1
簡介:
整理國中會考重點筆記,並蒐集相關題目
基本電學
講師:
tina
簡介:
基本電學
警察特考必背:警用500英文單字
講師:
最佳姐
簡介:
好的參考書,能節省考生時間。 申論的實力常被運氣左右,但選擇題一題就是兩分,因此英文常常成為警特的決...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親屬 第 1031 條
課程:
民法 親屬
章節:
第 二 章 婚姻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描述: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民法 親屬 第 1031-1 條
課程:
民法 親屬
章節:
第 二 章 婚姻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描述:
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 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 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
民法 親屬 第 1032 條
課程:
民法 親屬
章節:
第 二 章 婚姻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描述:
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但約定由一方管理者,從其約定。 共同財產之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最新討論
沒有 【段考】國一地理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47.地名不僅記錄了過去,也乘載著歷史的遺跡。下列各地名何者與日文發音有關? 甲、淡水 乙、關西 丙、新莊 丁、瑞穗 (A)甲丙 (B)甲乙 (C)乙丁 (D)丙丁
16. Do you have any idea_________ ?(A) when will they arrive (B) if they've arrived (C) have they arrived (D) are they arrived
41 關於訴願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 2 個月內為之 (B)訴願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延長以兩次為限,最長不得逾 1 個月 (C)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裁判駁回之
42 人民不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為之行政處分,應以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A)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B)臺北市政府 (C)環境部 (D)行政院
43 甲駕駛汽車超速,經警察機關舉發並處以罰鍰,甲繳納罰鍰後仍不服,擬提起行政救濟,有關救濟程序之 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以舉發超速的警察機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返還已繳納之罰鍰 (B)甲請求撤銷罰鍰處分前,應先向裁罰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甲起訴請求撤銷罰鍰處分,應在裁決書送達後 30 日內為之 (D)甲訴請撤銷罰鍰處分或請求返還罰鍰,均應準用通常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