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評量結果的解釋以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結果應兼具形成性與總結性功能,呈現時兼顧質性描述與客觀數據。 評量時機分為平時評量與定期評量;採多元方式,遵循紙筆測驗使用頻率最小化原則。國小定期評量中的紙筆測驗每學期至多二次。 領域學習課程的全學期學習表現以優、甲、乙、丙、丁五等第呈現,及格基準為丙等,即六十分。 掌握畢業所需的出席、獎懲與學業條件;題目指定民國101年版本時,記住七大學習領域中至少四大領域畢業總平均達丙等以上。 成績是個人資料。學校得公告分數分布,不得公開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的排名;公開姓名與分數也涉及隱私與個資利用問題。 核心觀念 一、評量原則:解釋、呈現與功能要分清楚 面向規定與意義 評量時機兼顧平時評量與定期評量,不能只憑一次考試判定學習表現。 評量方法採多元評量,符合紙筆測驗使用頻率最小化原則。 結果解釋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重點是學生是否達到學習目標。 結果呈現兼顧質性描述與客觀數據,使學生了解表現與改進方向。 結果功能兼具形成性與總結性功能,用於改善學習,也用於評定學習成果。 結果管理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善保護學生資料。 標準參照是將表現與預定目標或標準相比,判斷「學會了多少」;常模參照是與團體其他成員相比,判斷相對位置。標準參照為主,不代表完全排除常模參照。 形成性功能著重診斷學習困難、提供回饋及調整教學;總結性功能著重評定一段學習歷程結束後的成果。兩者是評量的功能,不能與平時、定期兩種評量時機直接畫上等號。 二、評量方式、時機與次數 本單元所考的準則列舉方式包括: 紙筆測驗及表單:如紙筆測驗、檢核表、評定量表。 實作評量:如報告、實際操作、作品製作、展演及實驗等。 檔案評量:有系統地蒐集學習成果與歷程資料,觀察學生的進步。 動態評量雖是教育評量概念,但不屬於上述準則列舉的方式;不能因此推論它沒有教育價值。 評量時機分為平時評量與定期評量。領域學習課程實施平時與定期評量;彈性學習課程以平時評量為原則,得視需要實施定期評量。 國小定期評量中的紙筆測驗,每學期至多二次。限制的對象是「國小、定期評量、紙筆測驗」,不能擴大解讀為全學期所有評量合計只能兩次,也不是每學期一定要考兩次。 三、評量計畫與結果運用 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由授課教師評量,並應於每學期初向學生及家長說明評量計畫,讓評量方式與標準清楚可知。 特殊教育學生的評量方式,由學校依特殊教育法及相關規定,衡酌其學習需求及優勢管道,彈性調整。公平評量不等於所有學生一律使用相同工具。 學校應依據評量結果調整課程計畫,並針對學生需求安排激勵方案或補救教學。評量的用途包括促進學習與改善教學。 四、結果記錄、五等第與及格基準 評量結果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領域學習課程的全學期學習表現,應以優、甲、乙、丙、丁五等第呈現。五等第不妨礙教師另提供分數或文字回饋。 等第分數範圍 優九十分以上 甲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乙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丙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丁未滿六十分 學習表現的及格基準為丙等,所以六十分及格,未滿六十分屬丁等。注意各區間下限包含、上限不包含,例如八十分屬甲等。 五、畢業條件與題目指定版本 畢業條件須合併檢查出席、獎懲及學業成績: 出席: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的公、喪、病假後,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獎懲: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恰好三大過不符合此條件。 學業:民國101年版本的考點為七大學習領域中,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達丙等以上。 符合畢業標準者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涉及領域數目的題目,應依題目指定版本判斷,勿將舊版的「七大學習領域」直接套用於其他版本。 六、學生個資與成績公開界線 姓名、聯絡方式、教育資料及可識別學生的成績,均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具有適法依據,尊重當事人權益,不得逾越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並與蒐集目的有正當合理關聯。 學校得公告說明分數分布,但不得公開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的排名。整體統計也應避免使特定學生被直接或間接辨識。 行為判斷關鍵 請家長提供聯絡資料建立聯絡網有班務需求仍須說明目的、限制使用及分享範圍;提供資料不等於同意任意公開。 展示學生優秀作品可具有教學與鼓勵目的,仍應注意作品內容及識別資訊。 因職務或輔導需要閱讀學生基本資料卡應限於有權限者及必要範圍,不能任意查閱或轉傳。 公告全班學生的小考成績比較表最可能涉及違法,使個別成績公開,容易超出教學必要範圍。 公開成績與公開排名是兩個判斷面向:沒有列名次,也不表示公開姓名與分數就合法。是否受罰仍須依具體事實及法定要件判斷。 七、公開唸出姓名與分數的申論架構 立場:不宜在發還考卷時公開唸出學生姓名與分數。姓名結合成績可識別特定學生,使全班得知個人成績,通常欠缺教學必要性,涉及個資與隱私保護問題。 教育理由:公開比較可能使低分學生感到羞辱,產生標籤效應或同儕嘲笑,影響自我概念與學習動機;也可能使學生過度關注輸贏,忽略學習目標與個人進步。應以標準參照及形成性回饋協助學習。 改善做法:個別發還並遮蔽分數,私下說明表現;向全班提供不識別個人的分布與常見錯誤,帶領訂正與反思,依需求安排補救教學,並與家長個別溝通。 常考陷阱 「常模為主、標準為輔」顛倒主從;結果解釋應以標準參照為主。 「質性描述或客觀數據為主要解釋依據」混淆概念;兩者屬結果呈現面向。 「紙筆頻率最小化」是正確原則,不等於禁止紙筆測驗。 「彈性學習課程不得定期評量」錯誤;得視需要實施。 「丙等未滿六十分」錯誤;未滿六十分是丁等。 「三大領域」或「乙等以上才能畢業」不符民國101年版本考點;應為四大領域以上、丙等以上。 「得公告分布,也得公開個別排名」前半正確、後半錯誤。 「只唸姓名與分數,沒有排名就沒問題」錯誤;仍須檢查個資利用的必要性與適法性。 記憶口訣 原則:「標主常輔,質量兼顧,形成總結,紙筆減量。」 等第:「優九甲八乙七丙六,未滿六十丁。」 畢業考點:「出席三分二,抵銷未三過;一〇一版本,四域丙以上。」 公開界線:「分布可說,排名禁公;個人成績,個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