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三種時程:班級家長會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全校家長代表大會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家長日則為每學期辦理,須區分新舊規定。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以學生之最佳利益為目的;學校應主動公開課程、教學、評量及學生權益相關資訊。 分清家長參與和教師專業的界線:家長應協助學習、增進親師合作,但不能直接決定教師的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 熟記家長會的三種組織、各委員會有無家長代表,以及高中家長委員中的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名額。 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正式課程之外至少四小時;「人人參與、一生學習」對應全民終生的教育。 核心觀念 一、家長參與的基本精神 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參與教育事務,應以學生之最佳利益為目的。判斷措施是否適當,應以學生的學習、成長與權益為中心,不能只追求家長、教師或學校的便利。 本單元舊制規定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的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學校應依法設立家長會,家長應依相關法令參與家長會。家長參與既有表達意見、了解教育事務的權利,也有協助子女學習、與學校合作的責任。 二、學校應主動公開的資訊 資訊公開是家長了解學校教育、參與討論及維護學生權益的基礎。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 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 教學計畫、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 有關學生權益的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 「公開評量方式與標準」是讓家長了解教學與評量,不代表家長取得直接決定評量的權限。資訊公開與教師專業自主可以並存。 三、家長會組織與成立時程 本單元所考國民中小學學生家長會的組織為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可依班級、全校代表及委員組織三個層次理解。 組織時程與重點協助者 班級家長會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協助成立,並提供相關資訊班級教師 全校家長代表大會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協助成立學校 家長委員會家長會三種組織之一依相關設置規定辦理 班級家長會的二週與全校家長代表大會的一個月,不可互換。分類選項若以「年級家長會」或「家長常務委員會」替換上述三種組織,就不符合本單元考點。 四、家長日:每學期辦理,注意版本差異 家長日由學校辦理,頻率是每學期。它不是每學年只辦一次,也不是學校可自行選擇是否辦理的活動;辦理期間須依適用規定判斷。 適用版本家長日辦理期間 本單元早期舊制題目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三週內 本單元指定112年9月28日發布版本,以及114年8月1日施行規定的題目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四週內 新舊規定的差別在開學後三週或四週;「每學期」與「開學前一週」都是辨識重點。題幹有標示版本時,優先依該版本判斷;早期題目則須保留舊制三週的觀念,不能全部套用四週。 家長日與班級家長會是不同事項:前者看每學期的辦理期間,後者看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協助成立。 五、家長的責任與參與界線 配合學校教學目標及活動,協助子女學習。 與教師及學校保持良好互動,增進親師合作。 積極參與學校志工服務及教育活動。 家長可以了解課程、提出意見、與教師溝通,但直接決定教師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不屬於家長應負的責任。判斷時要區分「參與、協助、溝通」與「直接決定」的權限強度。 六、家長代表與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名額 委員會本單元考點 國民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有家長會代表 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委員會有家長代表 各縣市教育審議委員會有家長代表 國民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沒有家長代表 教師評審委員會與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名稱相近,但成員組成不同,不可因為都涉及教師就認為答案相同。 依本單元所考《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學校家長委員總額內,至少有一名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表示最低名額,不是只能有一名。 七、家庭教育課程與親職教育 《家庭教育法》的重要考點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須同時掌握學校範圍、計算期間、課程位置與最低時數。 學校範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限於國民中小學。 計算期間:每學年,不是每學期。 課程位置:正式課程之外。 最低時數:四小時以上,不是恰好四小時,也不是二、六、八或十二小時。 依本單元所考2019年修正規定,學校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親職教育的辦理對象與家長參與辦法中的家長定義,應分別記憶。 八、家庭教育的功能 功能判斷關鍵 固本強根的教育強調家庭基礎與健全家庭的重要性 全民終生的教育每個人、所有家庭成員、一生學習、活到老學到老 生活實用的教育強調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實際應用 適性發展的教育強調依個人特性與需求促進發展 家庭教育可透過言教、身教與境教進行。若敘述同時強調每個家庭都是學習場所、所有成員終其一生持續學習,核心就是全民終生:全民指人人,終生指一生。 常考陷阱 時程錯置:班級家長會是二週內;全校家長代表大會是一個月內。不要把不同組織的期限互換。 新舊版混用:家長日舊制為前一週至後三週,本單元指定新版為前一週至後四週;先看版本,再判斷週數。 頻率混淆:家長日是每學期;家長會成立時程與家庭教育最低時數則以每學年為單位。 資訊公開方向顛倒:「以不主動公開為原則」錯誤;課程、評量及學生權益資訊應主動公開。 參與變成控制:「直接決定教師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超出家長參與界線。 名稱相近誤判:教評會有家長代表,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沒有。 最低數量誤讀:家庭教育是四小時以上;高中特教學生家長是至少一名,都不是上限。 功能關鍵字忽略:看到「人人」與「一生持續學習」,應判斷為全民終生,不能只因提到家庭生活就選生活實用。 記憶口訣 「班二週、全一月;家長日,每學期」:分清組織成立期限與活動頻率。 「日前一,舊後三、新後四」:家長日須看適用版本。 「班、代、委」: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 「家教學年四小時,正式課外要記牢」。 「考核無家長;人人一生,全民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