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直接教學的適用情境:訊息或技巧架構清楚,而且每位學生都必須精熟。 熟記直接教學的八項事件順序,辨認「複習、目標、新教材、指導練習、獨立練習、定期複習」的教學流程。 區分學習探測、指導練習與獨自練習,掌握檢核理解及安排練習的原則。 辨別直接教學、間接教學與後設認知法,理解講述教學的優點及限制。 核心觀念 一、直接教學的意義與適用情境 直接教學是由教師主導、結構清楚、有系統地進行的教學方式。教師明確說明學習目標,講解與示範新內容,再透過提問、練習、評量及回饋,協助學生逐步精熟。 當教材中的訊息或技巧具有清楚架構,而且是每個學生都必須精熟的內容,特別適合採用直接教學。例如明確的知識、規則及操作程序,都能透過講解、示範與練習來學習。 直接教學雖由教師主導,仍須讓學生回應與練習,並隨時檢核理解程度;不能把它理解成教師從頭講到尾、學生只負責聽講。 二、直接教學的八項教學事件 遇到八項事件的排序,依下列順序判斷: 順序教學事件功能與重點 1陳述學習目標先讓學生知道要學什麼,以及預期的學習表現。 2將學生導向上課引起注意、建立學習心向,使學生進入學習狀態。 3複習先備知識和技能喚起並確認新學習所需的舊知識與技能。 4呈現新材料有系統地講解,提供示範、模仿機會與例子。 5進行學習探測要求學生簡短反應,檢查是否理解。 6提供獨自練習的機會確認學生具備獨立完成的能力後,安排相關練習。 7評量學生表現與提供回饋確認目標達成情形,指出錯誤並協助改正。 8提供分散練習和複習在不同時間持續練習、定期複習,鞏固學習。 這套流程是可用於不同學科與年級的共同架構。教材難度、例子與教學速度可以調整,但不能因此認定不同學科或年級就有完全不同的基本進程。 另一種常見的流程描述為:複習與檢討 → 敘述教學目標 → 呈現新教材 → 指導練習 → 獨立練習 → 定期複習,同樣屬於直接教學。不同流程的分段方式可能不同;八項事件排序時,依八項事件的指定架構作答即可。 三、直接教學的必要要素 目標明確:在教學開始階段說明目標,不能等到課程結束才首次交代。 連結先備:確認並複習學生已有的相關知識與技能,作為新學習的基礎。 示範與說明:教師提供示範、模仿機會及例子,協助學生掌握內容。 持續檢核:教學中隨時確認學生的理解程度;提問後須給予適當的候答時間。 練習與回饋:安排指導練習及獨立練習,評量表現並提供回饋。 分組合作學習不是直接教學的必要步驟。合作學習以小組互助與積極互賴為重點;判斷直接教學包含哪些基本要素時,不應將分組合作列為必備項目。 四、學習探測:確認是否理解 學習探測是教師要求學生針對教材內容做簡短反應的各種方法,主要目的在於檢核理解,作為繼續教學、重新說明或補充示範的依據。 口頭方式:以提問要求學生簡短回答。 書面方式:以少量、簡短的作答檢查理解。 實作方式:要求學生進行短暫的實地演練或操作。 判斷重點在於活動的主要目的。學習探測用來確認學生是否已理解所教內容,不是以傳授新知識技能為主要功能,也比較不適合用來提供充分的練習機會。即使採用演練形式,仍可能是在檢核理解,不能只看活動形式就認定是練習。 五、指導練習與獨自練習 項目指導練習獨自練習 教師角色引導作答、提供提示,及時校正。讓學生自行完成,觀察表現並提供必要協助。 使用時機學生剛接觸新內容,仍需要支持。已確認學生能夠獨立完成時。 主要功能協助形成正確的理解與操作。運用並鞏固已學會的知識技能。 獨自練習必須緊扣剛教過的內容與學習目標。例如學完速率後作答相關習作、認識地區後在地圖標示位置、賞析文章手法後仿寫同類文體,都屬於適當安排。 若教完特定球類動作,接著讓學生自由選擇各種球類活動,學生未必會練到剛學的動作,因此不能視為適切的獨自練習。 會了才練:先確認學生確實能自行完成,避免反覆練習錯誤做法。 簡短、分散:作業不宜冗長,也不應以集中練習為必要原則。 課內外銜接:課堂先安排簡短練習,再透過家庭作業補充分散練習。 避免不必要的打擾:學生開始練習後,應維持其專注;但發現困難或錯誤時,仍須適時協助。 六、直接教學、間接教學與後設認知法 類型判斷關鍵 直接教學教師明確講解與示範,學生依引導練習,並接受檢核及回饋。 間接教學學生透過觀察、分析、提出假設及驗證,探索概念或原理。 後設認知法學生覺察、監控與調整自己的思考或學習歷程。 若學生系統性觀察與分析益智遊戲,推測背後原理,再提出假設加以驗證,重點是透過探究發現原理,屬於間接教學。不能因為活動涉及思考,就直接判為後設認知;後設認知須著重對自身思考歷程的監控與調整。 編序教學則強調教材小步驟、學生依進度學習及即時回饋;合作學習強調小組互助。辨別方法時,應抓住題幹所強調的教學安排。 七、講述教學法的特性 講述教學以教師口頭、有系統地說明教材為主,適合傳遞系統性知識。其優點是方便、經濟、省時,可在有限時間內向多數學生傳達較多資訊。 其限制是以單向傳遞為主,學生容易處於被動接收的地位,不易引起主動學習,也較難兼顧個別差異。著重啟發思考與解決問題不是講述教學法的主要特色。 講述可以是直接教學中呈現教材的方法,但完整的直接教學還包含檢核、練習、評量與回饋,兩者不能完全畫上等號。 常考陷阱 「課程結束才說明目標」:錯在時機;目標應在教學開始階段交代。 「不同學科與年級,基本進程也不同」:直接教學有共同架構,調整教材與速度不等於改變基本進程。 「分組合作是直接教學必要要素」:合作學習有其獨立的教學重點,不能列為直接教學必備步驟。 「學習探測用來教導知識技能」:應抓住檢核理解的功能;提問、簡短書面與實地演練都可用於探測。 「獨自練習必須冗長且集中」:正確原則是簡短、分散,且學生已有獨立完成的能力。 「讓學生自由活動就是獨自練習」:須確認活動是否緊扣剛教的內容。 「觀察、假設、驗證就是後設認知」:探索原理屬於間接教學;監控自己的思考才是後設認知的關鍵。 「講述教學著重啟發與問題解決」:其主要特色是系統、經濟、省時,以單向傳遞為主。 記憶口訣 八項事件:「目、導、複、呈、探、獨、評、分」目標 → 導向 → 複習 → 呈現 → 探測 → 獨練 → 評量回饋 → 分散複習。 獨自練習:「會才放、扣目標、短且散、少打擾」。 方法辨別:「明教示範是直接,假設驗證是間接,監控思考是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