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陳述性知識是「知道什麼」,程序性知識是「知道怎麼做」;判斷時看情境要求的能力,不只看出現的名詞。 區分記得乘法表、知道定理內容與運用乘法或定理完成演算:前者偏陳述性,後者屬程序性。 理解策略性知識重在依目標、對象與情境選擇或調整方法;條件性知識重在知道何時、為何使用某種方法。 能辨認實作、運動技能、探究方法與「教捕魚」所強調的程序性知識,並理解說得出方法不代表做得出來。 認識事實、語意、情節、概念與內容知識的意涵,避免把不同分類架構中的名詞當成完全互斥的類別。 核心觀念 一、陳述性知識:知道「是什麼」 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指對事實、概念、原理與規則內容的認識,通常能以語言說明或文字表達。例如背出乘法表、說明畢氏定理的內容、描述籃球規則,都著重「知道哪些內容」。 事實、語意與情節知識可放在陳述性知識的範圍內理解,但這些名稱的分類依據不同,不是彼此完全互斥的平行類別。 類型主要意涵辨認例子 事實知識具體的資訊、細節與基本事實記得某個人名、年代,或直接答出一項乘法結果 語意知識一般性的意義、概念與世界知識,不依附某次個人經歷理解數學名詞的意義、知道定理內容 情節性知識與個人經歷及其時間、地點相關的記憶記得自己某次參加籃球比賽的經過 例如,一項乘法結果既可視為具體事實,也可納入一般語意知識。考試若要區別這些內容知識與程序性知識,應先確認情境是在回憶或理解內容,還是在執行解題步驟。 二、程序性知識:知道「怎麼做」 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指執行任務所需的方法、步驟與技能,包括心智運作及身體操作。它不只出現在動手活動,也包含數學演算、資料分析等認知活動。 數學解題:依題意列式、代入數值、進行運算並求得答案。 運動技能:實際完成運球、傳球、投籃等動作。 探究活動:提出問題、規劃研究、蒐集資料、分析結果及形成結論。 背出公式與使用公式,是不同的知識表現。知道畢氏定理說明直角三角形的邊長關係,偏向陳述性知識;能依題目條件運用定理演算,則表現程序性知識。同樣地,記得九九乘法的結果偏向事實或陳述性知識,運用乘法處理應用問題則屬程序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常需透過示範、實際練習、回饋與修正逐步熟練,熟練後可能趨於自動化;但不必已達自動化,才算具備程序性知識。 三、說得出來與做得出來的差別 能清楚描述一項技能的步驟,表示掌握相關的陳述性內容,卻不保證具備實際執行的能力。例如能完整說明籃球動作要領,實際打球卻表現不佳,所欠缺的是程序性知識。 因此,「知道怎麼做」不能只按字面判斷。若只是口頭背述操作流程,仍可能停留在陳述層次;若能實際執行流程、完成任務,才是程序性能力的具體表現。 比較面向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 核心問題是什麼、有哪些如何執行、怎麼完成 主要內容事實、概念、原理、規則方法、步驟、技能 數學表現說出公式或乘法結果運用公式或乘法完成演算 運動表現說明規則與動作要領實際完成運動技能 四、策略性與條件性知識:選方法與判斷使用時機 策略性知識(strategic knowledge)強調依任務目標、對象特性與情境,選擇、組合或調整適合的方法。教師知道多種教學法的名稱與原理,是陳述性知識;能實施某種教學法,是程序性知識;能依學生差異選擇不同教學方法,則著重策略性知識。 當情境以「針對不同學習風格的學生採用不同教學方法」描述教師能力時,分類關鍵是依對象差異選擇方法,因此應辨認為策略性知識。這項分類判斷不等於證明學生具有固定的學習風格,或教學配對必然有效。 條件性知識(conditional knowledge)強調知道何時、在何種條件下,以及為什麼要使用某種知識或方法。例如知道某種解題方法適用的條件及選用理由。它與策略性知識密切相關,但作答仍須抓住焦點:依對象選擇、調整方法,偏策略性;理解適用條件與理由,偏條件性。 五、探究與實作、內容知識與程序性知識 探究與實作強調學生親自經歷探究過程,學會如何規劃、操作、蒐集證據及分析資料,因此在本單元的知識類型判斷中,最主要對應程序性知識。課程也可能涉及概念理解,但若問實作與探究方法所著重的知識,應以程序性為核心。 「給魚」與「教捕魚」的比喻,分別強調提供現成內容及教導取得成果的方法,因此依序對應內容知識、程序性知識。內容知識泛指所學領域的內容,不宜在所有理論架構中都直接等同陳述性知識;在此比喻中,重點是內容與方法的對照。 六、其他容易混淆的名詞 概念性知識:著重分類、原理、理論及其關係,例如理解概念之間如何連結。實作活動可以幫助概念理解,但「如何執行探究」主要屬程序性知識。 技術性知識:可泛指與技術相關的知識,須依分類架構理解,不能只因出現「實作」就選它。本單元強調執行方法與技能時,以程序性知識判斷。 惰性知識:指已學得卻未能在需要的情境中活用的知識。它描述知識運用的問題;若情境明確指出能說明運動要領卻缺乏實際技能,問的是欠缺何種知識,應選程序性知識。 常考陷阱 只看到「乘法、定理」就選事實或語意知識:應看整段行為。回憶內容與運用內容完成演算不同;本單元的應用題演算情境,重點是程序性知識。 把程序性知識限縮成身體動作:數學計算、分析資料也有執行程序,不一定要用手操作器材才算。 把「說得頭頭是道」當成已具備技能:口頭說明不能取代實際執行。若缺少打球能力,欠缺的是程序性知識。 只看到「採用教學法」就選程序性:若重點是針對不同學生選擇不同方法,應選策略性知識。 看到「探究」就選概念性,看到「實作」就選技術性:應抓住探究步驟與實作方法,主要對應程序性知識。 把給魚與教捕魚的順序顛倒:前者提供內容,後者傳授方法,順序為內容知識、程序性知識。 認為只要出現「運用」就一律選程序性:仍須辨認運用的焦點;執行演算偏程序性,依對象選擇方法則偏策略性。 記憶口訣 「內容是陳述,執行是程序;選法看策略,時機問條件。」 「背公式知內容,做演算用程序。」 「給魚給內容,教捕魚教程序。」 「要領說得會,技能未必會;實際做不好,程序要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