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如果某人認為行事應依法律;不過,雖然某項行為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但仍認為應該要
去做,因現行法律存在問題,必須加以挑戰,這樣做才是道德正當。依柯爾柏格(L.
Kohlberg)的道德認知發展論,此種情況屬於何種發展階段?
(A)普遍倫理取向(universal
ethical principle orientation)
(B)遵守法規取向(law and order orientation)
(C)尋求認可取向
(good-boy-nice-girl orientation)
(D)社會法制取向(social contract legalistic ori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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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7), B(178), C(77), D(726), E(0) #2724496
統計: A(537), B(178), C(77), D(726), E(0) #2724496
詳解 (共 3 筆)
#7359886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社會法制取向(social contract legalistic orientation)。
? 解析:
這題考的是 柯爾柏格 (L. Kohlberg) 的道德發展三期六段論。區分階段 (B) 與階段 (D) 的關鍵在於對「法律」的看法是死守還是可修正。
這題考的是 柯爾柏格 (L. Kohlberg) 的道德發展三期六段論。區分階段 (B) 與階段 (D) 的關鍵在於對「法律」的看法是死守還是可修正。
- ✅ (D) 社會法制取向(第五階段):
- 核心理念: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大眾利益而制定的「社會契約」。
- 觀點內容:雖然認為應該守法,但若發現法律已經不符合大眾需求或存在公平性問題,則認為法律是可以透過程序修改或挑戰的。這種「法條是人定的,有錯就該改」的彈性法治觀,正是第五階段的特徵。
- ❌ (B) 遵守法規取向(第四階段):
- 核心理念:法律是絕對的權威,必須無條件遵守以維持社會秩序。
- 區分點:此階段的人會認為「違法就是不對」,不會去挑戰法律本身的合理性。
- ❌ (A) 普遍倫理取向(第六階段):
- 核心理念:以個人的良心與普世的人權、正義、生命尊嚴作為最高判斷標準。
- 區分點:此階段已超越了「法律」或「契約」的範疇。如果題幹強調的是「基於全人類的生命價值高於法律」且不計代價,則較傾向第六階段。本題強調的是「現行法律存在問題需要挑戰」,仍具有強烈的法制契約討論色彩。
? 柯爾柏格 (Kohlberg) 後習俗道德期速記表
| 階段名稱 | 對法律的態度 | 關鍵邏輯 |
|---|---|---|
| 第五段:社會法制 | 法律是契約,可彈性修正 | 法是有問題的,為了正義應挑戰、修改它。 |
| 第六段:普遍倫理 | 法律若違背良知則可拋棄 | 以普世價值(如生命)為最高指導原則。 |
考試小提醒:
在考題中,只要看到「法律不合時宜」、「挑戰不合理的法律」、「透過民主程序修改法律」,答案就是 (D) 社會法制取向。
在考題中,只要看到「法律不合時宜」、「挑戰不合理的法律」、「透過民主程序修改法律」,答案就是 (D) 社會法制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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