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法」、人類生活與自然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現在社會的法是人類生活的規範,人類以外的自然界(例如人類以外的山川星辰)等自然界,並不 擁有法律
(B)自然界有所謂「法則」、「規律」,或「自然律」,此為自然界所「指示」給人類的法律
(C)人類社會具有關於社會生活、行動方式、經濟活動等的「規律」
(D)在各個歷史悠久的文明中,人類常覺得上帝、神祇、天地,宇宙等,與人類社會不可分割,所以幾 乎在所有文化都有或強或弱的「自然法論」(theory of natur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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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 B(104), C(21), D(19), E(0) #3865129
統計: A(122), B(104), C(21), D(19), E(0) #3865129
詳解 (共 3 筆)
#7349033
26 關於「法」、人類生活與自然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答案為 (B)。
針對法學緒論中關於「社會規範」與「自然法則」的辨析,各選項分析如下:
- ❌ (B) 錯誤:自然界規律並非「指示」給人類的法律
自然界雖然存在「法則」(如萬有引力、生老病死),但那是描述事物必然發生現象的「因果律」(Is),屬於自然律。而人類社會的「法律」是基於自由意志所建立的行為準則,屬於「應然律」(Ought),意在規範「應如何行動」。自然律本身並不具備法律的強制性與行為評價,更不會主動「指示」法律給人類。 - ✅ (A) 正確:法律是人類社會特有的規範
法律是為了解決人類共同生活的紛爭與維持秩序而存在。自然界(如山川、星辰)依循自然科學規律運行,不具備權利義務關係,因此並不擁有「法律」。 - ✅ (C) 正確:人類社會具備各種活動規律
人類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與經濟運作,必然會形成一套關於行為、行動及經濟活動的「規律」,這些規律經由國家立法程序後即成為法律。 - ✅ (D) 正確:自然法論的普遍性
在法哲學史中,許多文明都相信在「人定法」之上,存在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由神祇或宇宙理性所決定的「自然法」。這種認為宇宙秩序與人類道德不可分割的「自然法論」,確實廣泛存在於各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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