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開狀銀行審核單證如與信用狀條款不合提出異議時,應迅速通知下列哪一銀行?
(A)寄單銀行 / 押匯銀行
(B)通知銀行
(C)保兌銀行
(D)轉讓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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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9), B(21), C(32), D(3), E(0) #3709640

詳解 (共 1 筆)

#7358338

這題考的是信用狀實務中的單證審核流程。當信用狀的「單據」與「條款」不符時(稱為瑕疵單據),開狀銀行必須遵循國際慣例(UCP 600)進行通報。


核心解析

這題要選「開狀銀行發現不合時應通知誰」,核心邏輯在於「誰寄單據給我,我就通知誰」

1. 為什麼選 (A) 寄單銀行 / 押匯銀行?
• 作業流程:受益人(出口商)把單據交給「押匯銀行」,押匯銀行檢查後寄給「開狀銀行」要求付款。
• 責任歸屬:開狀銀行收到信封後發現裡面單據有錯,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寄單給它的那家銀行」,告知對方單據有瑕疵,我方暫時拒付或等待處理。

2. 為什麼不選其他銀行?
• (B) 通知銀行:只是負責把信用狀傳達給出口商,不一定參與寄單過程。
• (C) 保兌銀行:雖然保兌銀行負有付款責任,但開狀銀行若發現瑕疵,首要對象仍是寄單過來的銀行,以釐清扣款或退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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