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下列何者為消費者保護法中規定之通訊交易?
(A)企業經營者以電話通知消費者領獎
(B)消費者以手機上網訂購餐點
(C)百貨專櫃以通訊軟體通知會員優惠活動
(D)公司用電子郵件向供應商下單購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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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33), C(19), D(58), E(0) #3865149
統計: A(14), B(133), C(19), D(58), E(0) #3865149
詳解 (共 5 筆)
#7349222
消費者保護法§2:名詞定義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三、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四、消費爭議: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
五、消費訴訟:指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六、消費者保護團體:指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七、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
八、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九、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
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十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
十二、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與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三、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四、消費爭議: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
五、消費訴訟:指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六、消費者保護團體:指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七、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
八、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九、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
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十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
十二、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與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A:領獎並非交易的形式之一。
B:消費者未能直接檢視商品。屬於通訊交易。
C:告知優惠活動僅能算是廣告行為,不能視為交易。
D:公司向供應商購買原料屬於商業行為,並非「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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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6029
公司對公司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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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8836
46 下列何者為消費者保護法中規定之通訊交易?
答案為 (B)。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2 條第 10 款之規定,「通訊交易」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在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各選項分析如下:
- (B) 消費者以手機上網訂購餐點:符合透過「網際網路」且在訂購時「未能檢視商品實體」的特徵,屬於典型的通訊交易。
- (A) 以電話通知領獎:領獎行為通常不涉及「買賣交易契約」的訂立,且若僅是通知而非銷售,不屬於通訊交易。
- (C) 通訊軟體通知優惠活動:僅屬「廣告通知」性質,若消費者未在此過程中直接訂立契約(例如隨後仍去店面檢視商品後才買),則不構成通訊交易。
- (D) 公司向供應商購買原料:消保法保護的是「消費者」(以消費為目的而交易之人),公司對供應商採購原料屬於 B2B 商業行為,不適用消保法關於消費者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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